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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目的地

    评分:
    0.0很差

    分类:科幻片其它2014

    主演:伊桑·霍克,莎拉·斯努克,诺亚·泰勒,弗雷娅·斯塔福,伊莉斯·詹森,凯特·沃尔夫,迈德琳·怀斯特,亚历克西斯·费尔南德斯,克里斯托弗·卡比,罗伯·詹金斯,艾丽西娅·帕夫利斯,奥利维亚·斯普拉格,吉姆·克诺贝洛赫,露辛达·阿姆斯特朗·霍尔,本·普伦德加斯特 

    导演:迈克尔·斯派瑞,彼得·斯派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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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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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时空劳工局特工(伊桑·霍克 Ethan Hawke 饰)曾经奉命回到20世纪70年代,以阻止当年给城市造成巨大伤害的恐怖分子“闪灭炸弹客”的破坏活动。谁知他的任务失败,在经过漫长的康复后,他再度踏上征程,发誓要将闪灭炸弹客绳之于法。此番他以酒保身份混迹市 井,某天偶然结识了笔名“未婚妈妈”的作家(莎拉·斯努克 Sarah Snook 饰)。作家向他讲述了其匪夷所思的人生。当年作家曾是名叫简的孤儿,性格古怪的她在应聘太空公司失败后,短暂坠入爱河,并生下一名女婴,结果她的人生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特工打算带着“未婚妈妈”去杀掉那个负心汉,然而真相却并没有那么简单……

     长篇影评

     1 ) 每次看到这样烧脑的电影都第一时间找影评,今天也来说说自己的想法~

    其实以前就已经看过这个短篇小说,当时没在意,今天无意间看的电影居然讲得就是这个,这就是缘分啊。。。
    ps:变性后的男主有几分神似小李子啊,哈哈~~

    首先,这个电影解决了一个困扰了我很久的问题,在这种讲时间特工的故事,到底是怎么解决每次产生的蝴蝶效应的,电影里提出了一个方法:找一个没有父母没有子女的人,即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

    现在就先说说故事啊:简单来讲,就是主角是一个时间特工,领导要他拉一个新人入伙,于是就有了酒吧的一幕。一个小伙子讲了他从一个小姑娘长大后,遇到一个负心汉,生下孩子,为保住命,变性成男人的故事。小伙子当然对负心汉怀恨在心,于是,吧台老板(也就是主角)趁势提出条件,带他去杀负心汉,条件是入伙时间特工。没想到的是,到了1963年,小伙子竟然发现自己就是那个负心汉,更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被自己当年的美貌吸引,跟自己打了一炮。。这时候,主角去了2年后,把这两个人的生的孩子抱回了1945年,至此,成功人造了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之后,说服了小伙子入伙,自己则回到未来退休了。

    故事讲到这里,差不多就圆满了,但是,故事中还出现了一个炸弹人的角色。这是主角的一个死对头,在主角抱孩子之前,主角先回到70年跟他干了一架,但是没打得过。主角擦着鼻血爬起来后发现,已经有个哥们把炸弹拆了,主角顺水推舟送他回了92年。之后,主角在培养完小伙子之后退休了,他关闭了时间机器,但是发现时间机器不能自动关闭。主角的退休生活有点无聊,调戏调戏女老板,抽烟喝酒写小说,在他写完自传小说后,也就是对他一生有了个整体把握后,他推出了炸弹人的老巢。找到炸弹人之后,主角发现炸弹人竟然就是年老后的自己,在这里,就要先开始解密了;

    先说主角救的那个烧伤哥们,就是从这里,故事就串起来了。主角当年就是烧伤后才变成现在的样子的,也就是说主角在这里救的是自己,那么在烧伤之前,主角是什么样子呢,是小伙子,因为在电影最后,主角身上的3道疤就已经说明他跟小伙子是同一个人了。这时候,主角顿悟了,原来自己也被套进去了,不过没关系了,一切为了人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嘛,继续该拉小伙子入伙还拉他入伙。

    (对于以上的补充:主角虽然烧伤,但也算成功已经阻止了爆炸,为什么又回到70跟炸弹人干架,这是对自己毁容的复仇吧。但是,他忽略了电影开头那句话:已经成功的事 不要去做第二遍。但这也是宿命吧)

    继续回到洗衣店里,主角跟炸弹人对峙,炸弹人想拉主角入伙,摆实事讲道理,主角不为所动一枪崩了炸弹人。表面上故事似乎是这样的,但是没这么简单。

    年老的主角,也就是炸弹人,他大彻大悟,这一切根本就是被大boss罗伯特摆的局,自己这艹蛋的悲剧一生都是拜他所赐,所以他利用没有自动销毁的时光机报复人类。于是,他苦心说服年轻的自己,打破这个循环,咱俩联手创造美好未来。但年轻的主角,这时是被洗脑了的啊,他为了人民为了档,一枪毙了老自己,至此主角完成了自己一生的循环,但我们可以看出啊,他在开完枪之后,表情似乎也是有些后悔的,这也为他将来的变态埋下了种子。

    最后,为什么说罗伯特是背后大boss,我们发现他总是在一些关键的地方出现,怂恿主角,将一切往他希望的方向引导。比如,在主角犹豫报不报婴儿的时候,他就不惜穿越出现,推波助澜。

    当然电影嘛,十全十美总是不太现实的,对于主角的记忆力这点就是最大的BUG,你™多喝两瓶脑白金,提升提升记忆力会屎么??早点认出自己会屎么??当然,电影是用了时间穿越对记忆的损伤来解释的,我也不好多说什么。最后,大家有时间有兴趣的话可以多看一遍,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的~~

    PS:个人渣见解,不喜勿喷~~














     2 ) 《星际穿越》没有解决的“外祖母悖论”《前目的地》解决了

     原文载于今日看点
      http://www.todayfocus.cn/plus/view.php?aid=833

    原本《星际穿越》快下线了,大家各个角度的讨论已经不计其数,其实可以不用再提了。但看了《前目的地》,忽然想到那篇早就看过的小说《你们这些回魂尸》,想到了“外祖母悖论”。
    “外祖母悖论”一直是穿越题材电影无法回避的一个逻辑漏洞,诺兰的《星际穿越》也没有能补好这个漏洞,只是大家已经被诺兰精彩的叙事方式,和相对新鲜的科学概念征服,很少还有人在意这个逻辑漏洞。
    我们先说下什么是“外祖母悖论”——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那么这个跨时间旅行者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这个问题很明显,如果没有他的外祖母就没有他的母亲,如果没有他的母亲也就没有他,如果没有他,他怎么“返回过去”,并且在其外祖母怀他母亲之前就杀死了自己的外祖母。这就是“外祖母悖论”。
    将这个悖论套在《星际穿越》上就是:地球即将毁灭,人类就要灭绝。他们(未来人类)忽然放在太阳系的一个可以穿越时空的“虫洞”,让地球人去寻找新星球生存,在这个过程中,库珀通过未来人类的帮助,在五维世界穿越回从前,通过摩斯密码告诉女儿,机器人获得的黑洞数据,拯救了地球,拯救了人类。虫洞的出现表明未来人类是必然存在的,那说明人类确定是没有灭绝的。而人类是必须通过这个虫洞才能不灭绝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必须要回去救了外祖母,他才会存在。但他存在就说明外祖母当时没有死不用他救啊。
    不过《星际穿越》的粉丝们也不用在意这点,诺兰大神没解决这个悖论很正常。当年詹姆斯卡梅隆的《终结者》也没解决这个悖论,还不照样也拍了三、四部续集。因为穿越题材的科幻电影的重点常常不在于此,更多在于拓宽观众的思维,造成各种奇妙的规定情境,让我们感受那些想象中的情境和困境。
     
    其实,这个所有科幻穿越题材作品无法绕开的逻辑悖论,是被解决掉过。美国作家罗伯特·海因莱恩一九五九年发表了一篇科幻小说《你们这些回魂尸》,用一个极其荒诞、孤寒的故事成功绕开了“外祖母悖论”。它的设定非常有趣,让人怀疑作者的脑袋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外祖母悖论”的基础是我们人类是一代一代有序的传承下来的,每个人都必须有父母。罗伯特创造了一个跳出人类传承结构的人。《你们这些回魂尸》的时空特工,他的父母竟然全是自己!简从小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参加一个政府招募失败后,遇到一个男人,男人和她一夜情后离去,她生了孩子后,孩子被抱走了,她被发现体内其实有男女两套系统,生育大出血导致女性系统被切除,她竟然变成了男人。然后当初招募她的人出现,告诉他当初招募是去做时空特工,将犯罪阻止在萌芽状态。他同意了,但要顺便回去杀死当初丢下自己的男人。于是他去她还是女孩时和那个男人初次见面的地方,想在他们见面前就杀了他……结果他发现自己爱上了女孩时的自己,他就是那个丢下自己的男人……然后招募他的人将孩子送到了十几年前的孤儿院……
    听到这里大家是否被绕的有点晕了,小说原文只有九千多字,我把它放在最后,大家可以慢慢绕。不过听到这里你肯定已经明白罗伯特是怎么绕开“外祖母悖论”的,他创造了一个没有外祖母的人类,父亲母亲全是自己的人类。这样一个人穿越在时空中,可以说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这样一个人类也是无比孤独了,作者在小说快结尾处借他的口,非常恶毒的问道——我已经知道我是哪里来的了,可是你们是从哪里来的呢,你们这些回魂尸!
    《前目的地》改编自这部小说,这部小说1959年便写出来了,但从未被搬上过荧幕,因为这个人物的性格形象太怪异了,非常难以影像化。《前目的地》做的相当不错,很好的保留了原作的风格,还在这个逻辑基础上做了延伸,比原著又延伸出几个我……。
     
    女主角莎拉·斯努克非常年轻,但演技非常强大,作为一个新人居然成功抢掉了性格男神伊桑·霍克的戏。相信很多人开始都以为是朱迪福斯特在演,也许是朱迪福斯特用电脑技术做年轻了。这部电影没有特效但脑洞巨大,我大概是大学时看的这个小说,当时就想按照这个逻辑延伸,也许经过无数次快速的穿越,可以将全世界都变成一个人,想着想着头昏脑涨就睡着了。《前目的地》这部电影至少把全时空特工局都扩展成了她(他)一个人。非常厉害。

    《你们这些回魂尸》原文:
    1970年11月7日,第5时区(东部标准时间)22:17。纽约市“老爹”酒吧。
      我正在擦净一只喝白兰地酒用的矮脚杯时,“未婚妈妈”进来了。我注意了一下时间:1970年11月7日,第5时区或东部时间下午10点17分。干时空这一行的人总是注意时间和日期:我们必须如此。
      “未婚妈妈”是一个二十五岁的男子。他个头还没我高,显得稚气和急躁。我不喜欢他那副模样——我一直不喜欢——不过他是我要招收的人,是我需要的人。我对他报以一个酒吧老板最殷勤的微笑。
      或许我是太挑剔了。他确实说不上英俊。他所以得了这个绰号是因为每次当某个爱管闲事的人问起他的行业时他总是说:“我是个未婚妈妈。”如果他兴致好一点的话还会加上一句:“——一个字四分钱。我写忏悔故事。”
      如果他情绪恶劣,他会等什么人来闹一场。他有一种类似女警察的近身殴斗的凶猛风格。——这是我看中他的一个理由,当然不是唯一的理由。
      他喝了不少,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比平时更鄙视别人。我没有说话,倒了一杯双份的老恩酒给他,倒完后把酒瓶放在他手边。他喝完后又倒了一杯。
      我用布擦了一下柜台面。“‘未婚妈妈’的骗局怎样了?”
      他的手指紧紧攥着玻璃杯,那副样子像是要朝我扔过来。我把手伸下柜台去抓棍子。在瞬间的冲动下你得防备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然而,有多种因素使你永远不会冒不必要的险。
      我见他神经松弛了一点。在局里办的训练学校里他们就教你如何察颜观色。“对不起,”我说,“这就像要问‘生意怎么样’而说的却是‘天气怎么样’?”
      他仍很愠怒。“生意嘛还可以。我写故事,他们去印,我受用。”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上身靠拢他。“事实上,”我说,“你这根笔杆不错,我挑了几篇看过。你有一种令人吃惊的明确格调,带着妇女观看问题的眼光。”
      我必须冒一下险。他从未承认过他使用什么笔名。不过也许是太激怒了,他只顾及了最后那几个字。“妇女的眼光!”他哼着鼻子重复着。“是的,我懂得女人的眼光。我应该懂。”
      “是吗?”我诧异地问,“有姐妹吗?”
      “没有。我就是告诉你你也不会相信。”
      “不错,”我温和地回答,“没有比真相更稀奇的东西了,这一点无论是酒吧老板还是精神学家都明白。听着,年轻人,如果你听了我说的故事,哈,你会发财呢。难以置信。”
      “你根本不懂‘难以置信,是什么意思!”
      “是吗?没有什么事会让我吃惊。我总是听到最坏的消息。”
      他又哼了起来。“想赌一下瓶里的剩酒吗?”
      “我愿意赌一整瓶酒。”我把一瓶酒放在柜台上。
      “喂——”我招呼另一个酒吧招待来照看生意。我们坐到酒吧尽头一块狭小的地方,我在里面堆放了一些酒具杂物和腌蛋之类的东西,这地方也就专属我使用了。在酒吧另一端有几个人在看打架,有一个人在摆弄自动电唱机——完全没有人注意这地方。“好!”他开始讲述,“先要说明的是,我是个私生子。”
      “这在这儿不稀奇。”我说。
      “我不是开玩笑。”他急促地说,“我的父母亲并没有结婚。”
      “这没什么稀奇,”我还是说。“我父母也没有结婚。
      “当时——”他停顿住,给予我热切的一瞥,我还从未见过他有这种表情。“你当真?”
      “当真。一个百分之百的私生子。事实上,”我补充道,“我的家庭里没有一个人曾经结过婚。全是私生子。”
      “别想着来盖过我——你就结婚了。”他指着我的戒指。
      “噢,这个。”我伸手给他看,“它看上去像个结婚戒指;我戴它是为了避开娘儿们。”这只戒指是一件古物,是我1985年从一个同行那里买来的,而他是从基督诞生前的希腊克里特岛弄来的。
      他心不在焉地瞧了戒指一眼。“如果你真是私生子,你知道这种滋味。当我还是个小姑娘时——”
      “唏——”我说,“我没有听错吧?”
      “谁在唬你?当我是个小姑娘时——听着,听说过克里斯廷.乔根森吗?或是罗伯特·考埃尔吗?”
      “噢,性别改变?你想告诉我——”
      “不要打断我,也不要逼我,否则我就不讲了。我是个弃儿,1945年在我刚满月时被遗弃在克里夫兰的一个孤儿院里。当我是个小姑娘时,我羡慕有父母亲的孩子。以后,当我懂得男女情欲的时候——真的,老伯,一个人在孤儿院里懂得很快——”
      “我明白。”
      “我发了一个庄严的誓言,我的每个孩子将都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于是我表现得十分‘纯洁’,在那种环境中可称得上圣女了——我必须学习怎样竭力维护这种状况。后来我长大了,我意识到我几乎没有缔婚的机会——理由同样是因为没人收养我。”他的脸绷得紧紧的,“我长着一张马脸,牙齿东倒西歪,胸脯平平一点不丰满,头发直直的没有一个弯。”
      “你的样子比我还是要强一些。”
      “谁会在乎一个酒吧老板长得什么样?或者一个作家外貌怎么样?可是人们谁都想认领那种金发碧眼的小蠢货。男孩子们要的是那种漂亮脸蛋,乳房鼓鼓的,还要有一副‘你真够帅气,的嗲劲。”他耸耸肩膀。“我无法竞争。于是我决定参加妇总。”
      “嗯?”
      “妇女危机全国总部游览分部,现在人们管它叫‘太空天使’——外星军团辅助护理队。”
      这两个名字我都知道,我曾经把它们记下来过。只是我们现在用的是第三个名称,那个军队化的精英服务团:妇女太空工作者后援团。在时空跳跃中最大的不便就是词汇变更——你知道吗,“服务站”曾经是指石油分离物的检测所。一次我到丘吉尔时代去执行一项任务,一个女子对我说,“在隔壁的服务站里等我”——这句话可不是现在这个意思,那时的服务站绝不会放一张床在里面。
      他说下去:“那时他们第一次承认不可能让人到太空工作几个月或几年而不造成紧张心态。你还记得狂热的清教徒是怎样尖声喊叫的吗?——这增加了我的机会,因为自愿者很少。必须是一个品行端正的姑娘,一个货真价实的处女(他们要从零开始训练她们),智力要中上水平,此外情绪要稳定。可是大多数的自愿者都是些老娼妓,或是离开地球不到十天就会垮掉的神经病人。所以我不需要外表怎样。如果他们接受我,他们在训练我如何适应主要任务之外,自然会校正我的歪牙齿,把我的头发烫出波浪,教我走路的步态和跳舞和怎样愉快地听男人谈话,以及等等的一切。如果需要的话他们甚至会采用整形手术——直到让我们的小伙子无可挑剔为止。
      “最令人高兴的是,他们保证你在服务期间不会怀孕——同时在服务期结束时你几乎肯定可以结婚。今天也同样,‘天使,嫁给太空工作者——他们彼此说得来。
      “在我十八岁时我被安排作为‘母亲的仆人’。这个家庭需要一个费用便宜的仆人,而我也不在意,因为我要到二十一岁才可以被征招a我做家务后还去夜校上学——声称是继续我在高中时学过的打字和速记课程,但实际上是去上‘魅力课,以增加我被招收的机会。
      “此后我遇到了那个城市骗子和他的百元大钞。”他阴沉着脸说,“这个瘪三倒确实有一叠百元钞票。一天晚上他拿给我看,还说我可以随意拿用。
      “我没有拿。我喜欢他。他是我遇到过的第一个对我好又不想脱我裤叉的男人。为了能更多见到他,我从夜校退了学。这是一段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
      “然后,一天晚上,在公园里我的裤叉还是脱了下来。”
      他停住。
      我说,“后来呢?”
      “后来什么也没有了!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步行送我回家,告诉我他爱我——和我吻别,以后就一去不返了。”他的脸色很阴沉,“如果我能找到他,我要杀了他!”
      我说:“我表示同情。我明白你怎么想。不过杀了他——就为了那种必然会发生的事——嗯……你反抗了吗?”
      “嘿,这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他遗弃了你,他的手臂活该被抓破,不过——”
      “他应当受到的惩罚比这要重!你听着,别急。我不至于对任何人都不再信任,我认为事事皆天意。我并没有真正爱他,或许我永远不会爱任何人——而我比以往更迫切地想参加妇总。我并没有被取消资格,他们并不坚持一定要处女。”我开心起来了。
      “直到我的裙子紧了以后我才明白。”
      “怀孕?”
      “这个私生子让我意乱心迷,不知怎么才好!那些住在一起的小气鬼只要我还能干活也不来理会——但后来还是把我逐了出去,孤儿院不再收容我了。我进了一家收容了不少‘大肚子’的济贫院,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等着那一刻的来临。
      “一天晚上我忽然被人抬上了手术台,一个护士对我说:‘别紧张。深呼吸。’
      “我醒着躺在床上,胸部以下没有一点知觉。为我手术的外科医生走进来‘你感觉怎样?,他快活地说。
      “‘像一个木乃伊’。
      “‘这很自然。你被包得严严实实还打了足量的麻药让你感不到疼痛。你会恢复的——不过剖腹产毕竟不同于手指上的一根刺’。
      “‘剖腹产?’我说,‘医生——孩子死了吗?’ 
      “‘噢,活着。你的孩子很好。’
      “嗯。男孩还是女孩?’
      “‘一个健康的小姑娘。5磅3盎司。’
      “我放心了。生下孩子多少是一种宽慰。我对自己说,应当到一个别的地方去,在我的名字前加上‘太太,的称号,同时让孩子认为她的爸爸已经死了——我的孩子绝不能再去孤儿院!
      “外科医生还在说话。‘告诉我,这个——,他避开我的名字。‘——你有没有想到过你的腺组织有些特别?’
      “我说,‘噢?当然没有。你想说什么?,
      “他犹豫着。‘这个药你一次把它服下,然后我给你打一针让你睡一觉,你的过敏症就会好的。我这就去给你拿。’
      一这是为什么?’我坚持要知道。
      “‘听说过那个直到三十五岁时还是个女人的苏格兰医生吗——那以后她动了手术,在法律上和医学上都成了一名男子。结了婚,一切正常。’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这就是我要说的。你是个男人。’
      “我想坐起来。‘什么?’
      “‘别紧张。在我剖开你的腹部后,我只见乱糟糟的一团。我一边把婴儿取出来一边让人去找外科主任医生。我们就在手术台上为你会诊——一连干了几个小时,尽我们所能进行挽救。你有两套完整的器官,都没有发育成熟,不过女性器官发育得相当充分,所以你怀上了孩子。它们已经永远不会对你有用了,所以我们将它们取出来并且重新整理了你的内脏,以便让你正常地发育成为一名男子。’他把一只手搭在我身上。‘不要担心。你还年轻,你的骨骼会逐渐适应。我们将观察你的腺平衡——让你成为一个出色的小伙子。’
      “我开始喊叫。‘我的孩子怎么办?,
      一嗯,你不能哺育她。你的奶水连喂一只小猫都不够。如果我是你,我就不再见她——交给别人去收养。’
      “‘不!’
      “他耸耸肩膀。‘决定当然由你来做:你是她的母亲——嗯,她的父母亲。不过现在别操这个心:我们先让你恢复身体。’
      “第二天他们让我看了孩子,我每天都见到她——我试着习惯她。我从未见过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也根本不知道它们看上去会这么丑怪——我的女儿看起来像一只小棕猴。我平静下来了,决心好好照顾她。不过,几星期后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哦?”
      “她被偷走了。”
      “偷走?”
      “未婚妈妈”几乎碰倒我们压赌的那瓶酒。“被绑架了——从医院的育婴室偷走的!”他喘着气,“把一个人生活的最后一点希望夺去了,这算什么?”
      “太不幸了,”我表示同情,“让我给你再倒上一杯。没有一点线索吗?”
      “警察找不到任何线索。一个人来探望她,谎称是她的叔叔。当护士背过身去时他就抱着她走了。”
      “他长得什么样?”
      “一个男子,一张极普通的脸,就像你的或我的脸。”他皱着眉说,“我想会不会是孩子的父亲。护士却一口咬定是一个年龄较大的人,不过他很可能化装过。别人谁会来拐我的孩子?没有孩子的女人有时会铤而走险——可是谁听说过一个男人会干这样的事?”
      “那以后你怎么样呢?”
      “我在那鬼地方又呆了十一个月,动了三次手术。四个月后我开始长出胡子。在我离开那里之前我就开始经常刮胡子了……而且我不再怀疑自己是个男人。”他咧开嘴苦笑了一下,“我开始盯住护士们的胸口往里看了。”
      “嗯,”我说,“看来你顺利地挺了过来。现在瞧你,一个正常的男人,能赚钱,没有大的麻烦。而一个女人的生活就不那么容易了。”
      他盯着我,说,“你想必知道得很多了!”
      “什么?”
      “听说过‘一个堕落的女人’这种说法吗?”
      “嗯,几年前听说过。现在已经没有多少意义了。”
      “我就像一个堕落的女人那样完全毁了。那个畜生的确毁了我——我已不再是一个女人……而我却不知道怎样成为一个男人。”
      “努力习惯它吧,我想。”
      “你不懂。我不是说学会怎样穿衣戴帽,或是不要走错到男女有别的场所。这些我在医院就学会了。只是我怎样生活?我可以做什么工作?妈的,我甚至连开车都不会。我不会任何手艺,不能干体力活——我全身各处组织大多动过手术,十分纤弱。
      “我也恨他毁了我参加妇总的希望。我是直到想去加入太空军团时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只需瞧一眼我的肚子就够了,我被打上不适宜服兵役的标记。那个医务官仅仅是为好奇才在我身上化费时间,他读过关于我的医案的报道。
      “于是我换了名字来到纽约。我先是当一个油煎食品的厨师勉强混混,后来租了一架打字机干起了公共速记员——多么可笑!在四个月里我打了四封信和一份手稿。这份手稿是投给《真人真事》杂志的,不过是一叠废纸,可是写故事的这个小子居然把它卖出了。这倒让我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买了一大叠忏悔故事杂志进行研读。”他现出玩世不恭的神态,“现在你明白我在讲述一个未婚妈妈的故事时怎么会具有一个道地的妇女的眼光了……我还保留着这种眼光,真正的眼光,我是不是赢了这瓶酒?”
      我把酒瓶推给他。我有些焦虑不安,事情并没有完。我说,“年轻人,你还想逮住那个负心汉吗?”
      他的眼睛闪着亮光——一种野性的凶光。
      “算了吧!”我说,“你不会杀了他吧?’
      他咯咯地笑起来,声音显得很淫秽。“那就审判我吧。”
      “慢着。我对这件事知道得比你认为的要多。我可以帮助你。我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他从柜台一侧探过来,一把抓住了我,“他在哪里?”
      我压低声音说,“放开我的衬衣,年轻人——要不你会有麻烦的。我要告诉警察你喝醉了。”我挥动了一下棍子。
      他松了手。“对不起。他在哪里?”他看着我,“再说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多?”
      “世间的事在一个‘巧’字。我可以看到各种记录——医院的病例、孤儿院的档案。你那所孤儿院的女总管是费瑟雷思太太——对吗?她后来由格伦斯坦太太接任——对吗?你的名字,姑娘时的名字,是‘珍妮’——对吗?而你刚才并没有告诉我这一切——对吗?”
      他被我弄得呆愣愣并有几分畏缩。“什么意思?你想找我麻烦吗?”
      “哪里的话。我真心为你着想。我可以把这个人送到你的鼻子下面。你认为怎样合适就怎样处置他——我相信你会骂他混蛋,叫他滚。不过我认为你不会杀死他。如果杀死他你就是个傻瓜——而你不傻。根本不傻。”
      他没有心思听这些。“别瞎胡说了。他在哪里?”
      我给他添了一点酒。他醉了,不过愤怒压过了醉意。“别这么急嘛。我为你做件事——你也为我做件事。”
      “嗯……什么事?”
      “你不喜欢你的工作。要是有一个工作,工资高,工作稳定,开支不受限制,自己能独立做主,同时又富于变化和冒险,你会怎么说?”
      他眼睛睁得大大的。“我会说,‘少来你那一套天方夜谭式的神话!’去你的,老伯——根本没有这样的工作。”
      “那么,这样说吧:我把他交给你,你和他了结恩怨,然后试试我干的工作。如果不像我说的——那好,我就随你便了。”
      他的身体在晃动,这是最后那杯酒的缘故。
      “如果同意成交——现在!”
      他使劲晃着头:“同意成交!”
      我向手下人示意照看一下买卖,记下了时间:23点——就俯身穿过柜台下的门——这时自动电唱机高声放出《我是我老子》的歌曲。因为我不喜欢1970年的“音乐”,我让服务员在电唱机上装上早期的美国歌曲和古典音乐,可是我不知道那盒磁带还在里面。
      我叫道,“关掉它!把顾客的钱退还给他。”我加上一句,“我去储藏室,一会就回来,”就径直往里走去,“未婚妈妈”在后面跟着。
      沿着走廊拐过厕所间后就是储藏室,房间有一扇铁门,除了我的日班经理和我自己外别人都没有钥匙。里面有一扇门通向内室,只有我才有钥匙。我们来到那里。
      他醉眼惺忪地张望着没有窗户的墙壁:“他在哪?”
      “马上。”我打开一只箱子,这是房间里唯一的东西。这是一部美国制造的92系列Ⅱ型外携式座标式变换器——美观、利落,全重21公斤,外型设计得正好放入一只手提箱。这天早晨我刚调整好,我所需做的只是晃动限制变换场的金属网。
      我这样做了。“这是什么?”他问。
      “时间机器。”我说着将金属网抛出。
      “哎!”他喊叫着倒退了一步。这里有一种技术,金属网必须抛出使相关人本能地倒退而踏在网上,然后你就把已经完全包围着你们两人的金属网收束起——不这样的话你也许会遗留下一只鞋或一只脚,或者是刮起一块地板。当然这种技法说穿了也没什么了。有些代理商连哄带骗地把相关人弄进网里。我却告诉他们实话,利用对方刹那间的极度惊讶而启动机关:我正是这样做了。
      1963年4月3日,第5时区10:30。克里夫兰,“俄亥俄之顶”大楼。
      “哎!”他又在喊,“把这鬼东西拿掉!”
      “对不起,”我向他道歉并收起金属网,将它装入提箱,关上箱子。“你说的你想找到他。”
      “可是——你说这是一部时间机器!”
      我指指窗外。“这里看上去像11月份吗?或是像纽约吗?”在他呆呆地看着嫩绿的枝芽和一片春色时我又打开了提箱,拿出一叠百元面额的美钞,检查了一下钞票的编号和戳记都与1963年份符合。时空旅行局并不在乎你花了多少(这与它无干),不过他们并不喜欢发生不必要的年代错误。若是你犯了太多这样的错误,一个综合军事法庭会把你流放到一个恶劣的年代去呆上一年,譬如说去实行严格食品配给和强制劳动的1974年。我从来没有犯过这类错误,这些钱没有问题。他回过头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他在这里。到外面去,找到他。这是给你花的钱。”我塞给他时又补充了一句,“和他了断,然后我来接你。”
      成叠的百元钞对于一个不习惯于使用它们的人,具有一种近乎催眠的作用。我送他进了楼厅。叫他宽心,就把他关出在门外。他这时还一直难以置信地捏着那一叠钞票。下一步的跳跃是太容易了,仅仅是在同一时代的一个小小的挪步。
      1964年3月10日,第5时区17:00。“克里夫兰之顶”大楼。
      门的下方有一个通知,说我的租房合同下周要满期了,除此之外这个房间看上去与刚才并无两样。外面,树木光秃秃的,天空像要下雨的样子。我十分匆忙,仅仅停留了片刻,取走了我租房间时留在那里的现钱、上衣和大衣。我雇了一部车来到医院。我化了二十分钟才把育婴室的看护弄得不耐烦起来,于是我便乘她不注意偷走了婴儿。我们回到“克里夫兰之顶”.大楼。这种用标度盘的时间装置是更为复杂的,因为大楼在1945年还不存在。不过我预计到了。
      1945年7月20日,第5时区01:00。克里夫兰“雪景”旅馆。
      时间机器,婴儿和我都到了城外的一家旅馆。早些时候我就以“俄亥俄州沃伦市的乔治·约翰逊”登了记。于是我们来到了一个窗帘拉上、窗户和房门紧闭的房间。地板也进行了清理使其能够承受机器的不规则的震动。你的身体可能会碰上一张原不该在那里的椅子而出现一块令人不快的乌青——当然并非椅子,而是变换场能量的回冲。
      一切顺利。珍妮正在熟睡着。我把她抱出来,放在我事先放置在汽车座位上的一只食品箱里,驱车到孤儿院。我把她放在台阶上,开车过了两个街区来到一个“服务站”,打了一个电话给孤儿院。我驱车回来时正好看见孤儿院的人把食品箱拿进去。我继续开了一阵,把汽车丢弃在旅馆附近,步行来旅馆后就“跳跃”到1963年的“克里夫兰之顶”大楼。
      1963年4月24日,第5时区22:00。“克里夫兰之顶”大楼。
      我把时间划分得十分精细——时间的精确性取决于跨度,当然你如果是回到起始点时例外。如果我是正确的话,在这里温和的春天的夜晚珍妮正在公园里发现她并非像她以前所想的那样是一个“纯真的”姑娘。我拦了一辆出租车来到那些小气鬼的住处,我让司机在拐角上等着,自己藏在阴影处。
      很快我发现他们正在街上走,胳膊互相勾搭着。在门口他把她搂起,长时间亲吻她祝她晚安——时间之长超过我的想象。然后她进屋去了,他转身走下人行道。我窜上台阶抓住他的一只胳膊。“结束了,年轻人,”我平静地说,“我回来接你。”
      “你!”他吓了一跳,喘着气说。
      “我。现在你知道他是谁了——而且你仔细想过以后你会明白你是谁……而且如果你再好好想想,你会猜出这个婴儿是谁……还有我是谁。”
      他没有回答,身子抖得厉害。当事实证明你无法抗拒勾引你自己的话这对你的精神是一个很大的震动。我带着他去“克里夫兰之顶”大楼,再次进行了时空跳跃。
      1985年8月12日,第5时区23:00。洛基地下城。
      我叫醒值班军士,给他看了我的身份证,告诉军士给他吃一片药后好好地睡下,第二天早晨招收他。军士的表情很难看,不过军阶就是军阶,这与时代没有关系。他照我说的做了——毫无疑问他在想下次我们相遇时他可能是上校而我是军士。在我们的军团里这是有可能的。“他叫什么名字?”他问。
      我写给他。他的眉毛扬了起来。“像这样的人,嗯?这——”
      “你干你的工作,军士。”我转身对我的伙伴说,“年轻人,你的麻烦已经过去。你就要开始从事一个男人所能有的最好的工作——你会干好的。我知道。” “可是二” “没那么多‘可是’。好好睡一觉。然后考虑一下这个建议。你会喜欢它的。”
      “你一定会的!”军士表示同意。“瞧我——生于1917年——仍然健旺,年轻,享受着生活。”我回到进行时空跳跃的房间,把一切拨到预定的零点上。
      1970年11月7日,第5时区23:01。纽约市“老爹”酒吧。
      我从储藏室走出来,拿了1/5桶的苏格兰制威士忌利乔酒,算是说明我离去的那一分钟。我的助手还在与那个点播《我是我老子》的顾客争辩。我说,“算了,让他放吧,放完后就关掉。”我已十分疲倦。
      这种工作的确很艰辛,可是总必须有人来做。自从1972年的灾变发生以后,近来要招募到人是很难的。
      我提前五分钟关了店门,在现金出纳机上留下一封信给我的日班经理,说我准备接受他的主意,松弛一下,弦别绷得太紧了。在我外出长期度假时他可以找我的律师。局里最关心的是事情必须井井有条,收入多少还在其次。我来到储藏室里面的那个房间,跳跃到1993年。
      1993年1月12日,第7时区22:00。洛基地下城附设时空劳工总部。
      我向值勤官出示了证件后进去,来到我的住处,打算睡它一个星期,在写报告前我抓起我们下赌的那瓶酒(不管怎么说我赢得了它)喝了一杯。酒的味道太差劲了,我奇怪以往怎么会喜欢上老恩酒的。不过它总比没有强,我不想像一根木头那样清醒着,我思考得太多了。
      我口授了我的报告:为太空军团进行的四十次招募活动都得到了局里的批准——包括我自己的这次,我知道会被批准的。我现在回来了,不是吗?接着我用磁带录下了一份请调工作的报告。我对招募活动感到厌倦了。我要急流勇退。我向床头走去。
      我的目光落在床头上方的《时间准则》上:
      永远不要把明天要做的事搬到昨天去做。
      如果你终于成功了,永远不要再次尝试。
      及时一秒胜过事后九亿秒。
      似是而非的事可以用似是而非的方法来处置。
      你想到的时候事情已经发生了。
      祖宗也是凡人。
      真神也有瞌睡时。
      当我是一个时间商人时,这些话曾经激励过我,现在却不同了。在时空跳跃的三十年的身不由己的生活,完全把人累垮了。我脱去衣裤,当身体裸露出来时我瞧了瞧我的肚子。剖腹产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只是我现在身上的汗毛又浓又密,要是不仔细看就不会注意到它。
      然后我瞧了一眼手指上的那个戒指。
      蛇吞吃了它自己的尾巴,周而复始,何谓始,何谓终……我知道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了——可是你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你们这些回魂尸?
      我觉得一阵头痛袭来,不过我是不吃头痛药粉的。
      于是我钻进床铺,吹口哨关了灯。
      修根本就不在那里。不是别人而是我——珍妮——孤独地呆在这黑暗中。
      我真想你!


        原文载于今日看点
    http://www.todayfocus.cn/plus/view.php?aid=833

     3 ) 什么样的电影无法被剧透

    说到剧透,有两种人比较令人讨厌。前一种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剧透狂魔,向新晋影迷吐露诸如《电锯惊魂》结尾老头站起来了,《非常嫌疑犯》的跛脚矬子才是凯撒等高能逆转,会给他们带来无穷无尽的乐趣。另一种是心思敏感的剧透恐惧狂,在他们看到电影之前,谁也别想在他们面前谈论这部影片,哪怕这是一部张三李四主演的爱情片,而你只是提到片中张三李四相爱了,也会被他们站在受害者立场一通叫骂。

    根据我多年的影迷经验,剧透狂魔并没有那么可怕,剧透恐惧狂们则脆弱地令人可笑。事实上,除了那些通篇围绕一两个惊奇点子之作,大部分电影被剧透与否并无所谓。一流的电影是无法被剧透的,你尽可以向别人详细描述其中的情节,但你永远无法将欣赏过程中的体验移植到他人内心,从而无法剥夺他们作为个体的观影乐趣。即使是许多侦探悬疑类作品,道破了凶手,抽丝剥茧的侦破过程仍有看头。好的电影是带你欣赏沿途风景的观光列车,而不是载你直奔目的地的杀时间铁笼。

    《前目的地》算不上一流科幻片,但它重新定义了剧透免疫。影片改编自科幻名家海因莱因的小说,但使片中情节家喻户晓的,则是一个互联网上流传多年的烧脑段子:“1945年的一天,克利夫兰的孤儿院里出现了一个小女婴……”读过甚至耐心琢磨过这个段子,并不影响我们津津有味地欣赏电影,而事实上,不少观众就是冲着改编而来。

    究其原因,一方面,熟悉的故事被搬上银幕,总是令读者兴奋不已,从金庸到郭敬明的粉丝,都有过从影像中重温文字的喜悦。另一方面,电影通过细节的填充,不再是一个单薄的概念,获得了真实的厚度,段子中那些“稀里糊涂”之处,都被赋予了合理的动机;段子充其量是个抖机灵的脑筋急转弯,电影却有真实可触的人物和情感供人回味再三;电影还有着视觉的美感,穿越机器朴拙的数码盘,西装礼帽的冷战特工装束,颇有老电影的质感,60年代的宇航局内饰前卫又复古,有种架空了年代的诡趣,这也是读小说和段子体验不到的。

    这电影其实没什么烧脑的,它只是再一次诠释了历史无法被改变的自洽理论,它在智力上的价值在于,建立了一个自益悖论的完美模型,这在以往的穿越电影都只是浅尝辄止。所谓自益悖论是一种假设:倘若发明家回到过去把发明物给了自己,那么这个发明岂不是无中生有?本片将这个匪夷所思的假想推到极致,一句话剧透“自己促成自己跟自己发生关系生下了自己并将自己杀死”,也就是对白中一再提及的,关于鸡和蛋起源的终极奥义。《前目的地》证明科幻概念尽可以天马行空,只要对细节精心经营,最起码能让人在那么一刻不得不信。(文/方聿南)

     4 ) 接受自我,活在当下

    4.5星吧。 看完电影,又看了很多影评,真的很烧脑啊。实际上,我并不想知道那些什么“编剧想要告诉我们的事”,我在意的只是人生这场哲学,事实上,我们每一天每一时都在做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但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正是成就未来自己的每一块“砖头”,只是我们总是习惯于遗忘,遗忘掉原来的自己(原目的地、或者说原出发点吧)所想所做,更糟的情况是,我们总认为是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自己的现状,这也就是影片中那最经典的台词: ——“如果找到那个毁了你的人,并保证你不用承担罪责,你会杀了他吗?” 放不下过往,就根本抓不住未来(其实,未来本来也是抓不住的:),世之无常这个话题就不探讨了),活不在当下。 有些事,冥冥之中早已经注定,这并非说因为宿命论就让自己不作为,而是要知道什么是最好的自己,当你已经遇见最好的自己的时候,不要还继续“众里寻他”的过程,如果你还没有遇见最好的自己,那么就让自己成为你想成为的“最好的自己”。因为除了你,没有谁会影响到你的时间进程所造就的结果。 过去的一切造就了现在的你,现在的你会成就未来更好的自己。 如果现在的你并不明白这一切,也许你就会成为那个“想要找到毁了你的人并杀了他”的人。 做什么样的自己呢?还得自己选择。

     5 ) 关于Robertson是谁?引发的对这部电影的本意的一种理解(剧透)

    先卖个关子,既然有剧透,看我这篇文字的人应该已经看过这部电影了,“关于Robertson是谁?”这个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对整部电影的理解,不知道大家是否会产生跟我类似的看法呢?

    首先,看完电影我就产生了与Passer-by 同学相同的疑问:

    (Mr.Robertson在故事里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来自: Passer-by 2014-11-25 01:03:34
    Mr.Robertson为何要引导主角进入一个无线追逐自己的循环?还是说Mr,Robertson就是主角自己?)

    看的时候也在这样怀疑,甚至在片尾洗衣店里,已经是老头的闪灭炸弹人明确的说:“我们都是傀儡,我们就是Robertson,他策划了整件事……”

    但是感觉这样说似乎又证据不足!如果同在一个时间线上,这个Robertson又是哪个时间点上“分离”出的“自己”呢?这个似乎无从解释。

    如果说R真是“自己”,那他只可能从电影末尾主角做最后一次跳跃,回到1975年的纽约杀死自己之后的时间线中的某一点成为Robertson的,但是这又是解释不通的!
    因为在洗衣房闪灭炸弹人面对年轻的自己告诫说,不要去跟古董店里的女老板一起生活,因为他肯定会受够她,如愚蠢的猫和屁股上难看的胎记云云。可以理解为他明白到唯一爱的还是“自己”…… 他只能最终走上闪灭炸弹人的宿命,为了完成历史的循环,促成自己在历史之中与女身的自己相遇并相爱!因为这是他苦难人生中最珍贵的情感,让他无法释怀……

    所以按照这个逻辑,可以猜想到在洗衣店主角枪杀“自己”之后的历史发展应该是如同老炸弹人所说的,他会跟古董店女老板生活一段时间,但是最终他会厌倦,越来越思念自己,加上自己本来应该自行报废的时间机器貌似出故障了还能使用,而且隐瞒了下来,最终还是忍不住开始私自进行时间跳跃走上炸弹人的老路……然后在多年后与愤怒的自己相遇,试图打破循环说服自己不要开枪,一起搞基未果,加上电影里的情节就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

    所以在这个闭合的时间环里,是不可能有主角自己再分离出一个Robertson的!但是Robertson又是谁呢,第一个自然的猜想肯定是多元宇宙的解释了,也就是R是另一个时间线上的自己?

    他在故事中应该是一位时间规划局的局长之类的领导角色,一直都是他在引导着主角走入他的宿命。在末尾与主角对话中表示过对炸弹人不完全否定的看法,认为:他的存在让你变成了更好的特工,他让我们工作的更好,没他我们的机构无法成长…… 这是在他知道炸弹人身份的情况下说的话,但是可怜的主角还蒙在鼓里。
    貌似R大神的思想境界跟主角明显不在一个水平级上,主角还在自己的命运里打转,R神早都跳脱出来当上局长了~

    剧中有个提示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好像有2次提到过除了主角之外还有11位时间特工,那也就是一共12位了,剧中也完全没有对他们工作的描述,但是自然可以猜想到应该也是在各自命运里杯具打转的工作吧…… 12这个数字又有什么含义呢?上帝的12个门徒?
    那唯一故事描述的主角代表犹大?唯一不守规矩私自时间跳跃的特工……

    那照这个理解又只能回到西方科幻剧隐含的宗教情结上来了……R神就担当着上帝的角色,看着人类在永恒的命运轮回中进行着善与恶的试炼。

    相比12个特工加上Robertson都是“自己”的解释,貌似这个理解更靠谱一些。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豆子写了和我类似的看法,只是我没有仔细翻看,欢迎大家讨论~


    比较在意的几个关键时间点以及参数:

    首先主角提到过一个参数,从0点(也就自己说的“将会是1981年”)开始,前后53年是时间跳跃的极限,超过了将会导致时间轨迹分解,这个极限在电影里好像没起到什么作用,纵观主角跳跃过的时间点,最早和最迟之间的距离也远没有达到这个极限,不知道53年这个概念起到了什么作用。

    男主角招募自己第一次回到时间局的时间点是1985年8月12号

    按照上面所说主角第一次时间跳跃就应该 “将会是1981年”!1981年这个时间点的说法从何而来呢?!
    貌似寻不到依据,如果按年龄来说在他婴儿的时候送到孤儿院做的第一次时间跳跃是从1964年3月2日回到1945年9月13日。

     6 ) “一个人”搞定了97分钟的电影

    在永华影城8号厅看了本届上海电影节金爵奖的参赛作品《前目的地》。虽然在高大上的港汇广场内,但对永华的印象很不好。不单是当天碰上了一群因场次取消而愤怒抗议的暴走观众,还有高度不够科学的座位,前排大爷的大脑袋一直在挡住外挂字幕显示器,真是让人出戏。貌似成像清晰度也略模糊。同样是两百多人的小厅,但新世纪影城的屏幕就明显要比永华大一圈。永华,差评。
    说回到电影本身。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剧情,我想说“是我是我还是我”,这就是“一个人的电影”:“我”生下了“我”,“我”最后干掉了“我”,甚至中间还有一段“我”跟“我”谈恋爱还XX的剧情…前排的一位小哥嘀咕了句“简直是自恋狂的完美人生演绎”。嗯,比起其他穿越类型的电影而言,《前目的地》显然要更丧心病狂更极端。这“一个人的电影”套用学术上的话来说,就是“咬尾蛇”,自我吞吃,把自己变成一个循环的进程。最后影片在伊桑霍克大叔“未来是否能被改变”的苦恼中结束。通过“时间机器”来实现loop确实是一个有趣的设定,当我们有能力参与到过去、未来的某一段人生中,我们究竟能改变什么?或者,殊途同归。
    对导演斯派瑞兄弟不是很熟,貌似是当下好莱坞科幻导演新贵,之前的《嗜血破晓》两大男主就是颇有知名度的伊桑·霍克和威廉·达福。这次也是老搭档重新合作,伊桑·霍克再次出任男主角。但对一人分饰二角的女主角莎拉·斯努克印象更深刻,刚出场时候她的男人形象,那言行举止还真是能唬弄住人,但,为什么我总是看到《泰坦尼克号》里杰克的影子?难道是照着那时候的小李子来模仿的吗?ㅋㅋㅋㅋ

     7 ) 故事有些沉闷,情节惊世骇俗

    这电影是根据罗伯特·海因莱恩的短篇小说《你们这些还魂尸》改编而成的。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篇微博,文中用简短的200余字讲述了一篇极其精彩的科幻故事,内容如下:

    1945年,一个女婴被抛弃在孤儿院。1963年,长大后的女孩在公园里与一个男人一见钟情,一年后产下了一个女婴,随后男人消失、女婴被偷。伤心欲绝的女人做了变性手术,整日酗酒。1970年,她路过一个小酒馆,酒馆老板把她招募进了一个神秘组织,进行时光旅行。他被送回1963年,在公园里和一个年轻的女孩一见钟情,一年后女孩产下一个女婴。就在这时,他又接到新的任务,为了不让女孩做未婚妈妈,他旅行到1945年,将婴儿遗弃在一个孤儿院。之后他又接到了新任务:返回1970年,去一个小酒馆假扮酒馆老板,伺机招募人手。。。

    当时看完这个故事梗概我惊呆了,没想到竟有如此奇葩又惊世骇俗的故事!

    相信眼明的观众一下就看出来了:故事中的女婴、母亲、神秘男、偷婴贼、变性人、和酒馆老板其实都是同一个人。这故事讲的就是宿命轮回,它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命运其实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类似题材的影视作品以前也有人拍过,只是像这种情节如此令人意外又觉得倍感诧异的故事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也第一次被惊讶到。

    正当我纳闷这么好的故事为什么没人把它拍成电影的时候,昨天闲着没事在网上找电影看,然后翻着翻着就翻到了一部名叫《前目的地》的片子,伊桑·霍克主演。看到将近一半的时候才猛然发现,原来这部电影讲的故事竟然就是前几天我在微博上看到的那则短篇小说!

    电影与小说区别不大,几乎就是照着小说拍的。在忠实原著的基础上对部分情节进行了润色,增添了一些细节,丰富了剧情。

    这么多年过去了,伊桑霍克在好莱坞也不知道变成了几线明星,近两年尽是接拍一些小成本电影,像本片和去年的《人类清除计划》,据说后者拍摄成本才300万美元。。。虽然成本低,但好在这两片子的剧本都非常不错。

    这电影还让我想起了3年前的《环形使者》,虽然本片比《环形使者》好上许多,但其实这两片子都有许多共通点,最明显的就是我前面说到的拍摄成本,两者都很低,场景基本都选在一些地下室或者残破的仓库内,拍起来真的很省钱。。。第二,两者科幻元素都非常不明显,大概迫于经费有限,在影片中基本很少能看到CG特效,《前目的地》中的武器和那个“时间机器”看起来是如此的简陋和寒酸,跟普通装乐器的箱子一样,没什么特别之处。大场面几乎没有,完全没大片的感觉。

    好在剧本过硬,故事新奇,要不然100%会被人扣上“烂片”的大帽。当你看懂之后,你就会觉得这片子简直恍如神作~

    如果我们假设这个故事的设定是真实并符合逻辑的,那在我们所生活的现实世界,是否真的有另一个外貌与年龄不一样的本体在与我们交集着并改变着我们的命运?我们又是否在与陌生人的接触中改变着我们自己本体的命运呢?

    也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8 ) 回魂尸体的探问

        好的小说和电影,为迎合观众,不得不披上一层华丽的外衣。很多人因此被它鲜亮的颜色迷住了,况且华丽本身就有美的意义,所以,后面的东西反倒被遮蔽了。
      好在这部电影没有那么精致的技法和技术流,所以大多数人在看到中间部分就可以猜测到结局。无论开放亦或封闭结局,终不出几种意料之外。

      名角、画面、故事、逻辑都是吸引人的东西。但是这部电影并不只是为了重述一个宿命论或试图挣脱宿命的故事,它其实源于更古老的人类之王的俄狄浦斯的讽刺:
      聪明的俄狄浦斯猜出了斯芬克斯的谜底,他认识了三条腿、两条腿和四条腿的人,但自己被诅咒的命运恰正由此开始。之后他杀父娶母、自刺双眼、子女骨肉相残、到老还流离失所……
      这就是人。一个自以为认识了人,认识了自己的人,一个人类中最杰出者的命运。
      所以索福克勒斯称呼他为“僭主”而不是“王”,意即:僭越自己限度的人。

      1.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先有公鸡。
        
      你是同性恋吗?
      
      “闪光炸弹客”,真是个傻名字,我讨厌那个名字。听起来就像是他的炸弹只是闪光了,好像不会造成真正伤害。……
      外面有很多坏蛋等着正等着被震呢,他们应该害怕,

      他杀了112人。
      ——有些人本来就是要死的。……也许他在帮了这个城市的一个大忙

      ……
      这些喋喋不休的对话似乎在特工遇到洗衣工的时候才重现了它的意义,原来那个人一直都没有变:年轻的约翰和老朽的洗衣工本质是一样的,就像这些话所包孕的涵义一样。
      只有青年特工才斗志昂扬,充满了目标和希望:既要影响过去,又要改变未来。
      他像一个长者奉劝孩子一样,可以说服约翰,但面对老年的自己,却选择了拒绝。
      约翰第一次用枪指着自己,他第二次用枪指着未来。
     

      2.
        你这一生,孤独吗?

      在约翰回到过去遇到了简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的真相。同时,他也发现了自己原来是那么美。
      原来只有自己才真正能发现自己的美。
      当你知道了自己的过去的时候,你才知道了自己是谁,也才有可能知道你的未来……
      但他不想离开自己的过去,不想离开她,像一个男人关怀女人那样,但更像一个长者照顾一个孩子。
      ——夏娃不就是亚当的肋骨吗。


      3.
        《心经》有云:舍利子是诸法空相
      婴儿、简、约翰、特工、老洗衣工都是同一个人。人类也是如此,你、我、他、男人、女人、婴儿、孩子、青年、中年、老年、黑人、白人、黄种人……,其实所有人都是“一个”。
      这一个就像主人公一样,不知道的自己的过去,更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因他的过去就是他的未来,而他的未来也是他的过去

      “你有想过改变自己吗?”
      “有选择吗?”
      ——有的
      ——但你不觉得有些事恰恰就是不可避免的吗?

       “You aren't really there at all. There isn't anybody but me - Jane - here alone in the dark.”

      这不单单是一个科幻电影或小说,而是一个认识自己的古老故事。


      
      

     短评

    没看过小说的观影前还是不要去看小说了,别人都啊啊的时候自己只能通体高冷一边呵呵一边喝一口星冰乐的敢脚也不是很好…炸弹客设定略多余,年代氛围棒,女主演技可好,比ethan抢戏,也可能因为更注重年轻时命定的悲惨多于中老年…ethan有生之年是没等到时光机发明了,所以他没能穿越回来出席见面会…

    2分钟前
    • 脑子白腔荡骨鹅
    • 推荐

    史上最坑爹的穿越剧、最彪悍的独角戏~ 偶买噶!He f**ked herself!And she gave birth to himself......

    4分钟前
    • v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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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昂纳多与伊桑霍克共同出演

    7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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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想知道,在那个雨夜,约翰是如何对自己下手的?这得多自恋 才能硬得起来?

    9分钟前
    • idocomo
    • 力荐

    自己遇到自己,自己爱上自己,自己搞了自己,自己生出自己,自己偷走自己,自己追踪自己,自己阻止自己,自己炸毁自己,自己杀掉自己。

    12分钟前
    • 芦哲峰
    • 还行

    看了十几分钟才意识到就是all you zombies啊!就是史上最坑爹时间旅行者故事。btw把predestination翻译成《前目的地》的译者是被什么神婆附体吗?又,恭喜伊森没长残,女主男装像小李!

    14分钟前
    • 0da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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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不到比这更孤独的故事了。夜色如水里他和她四目相对,镜头缓缓拉开,这是我有限人生里看过最寂寞的恋爱场景。是无人可语的寂寞。是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Sarah Snook功不可没。换一个人演,未必有如此效果。

    19分钟前
    • 昏金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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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故事让“go fuck yourself”等美国国骂有了新的意义……另外我一直以为男二号是Dane DeHaan……

    22分钟前
    • Sophie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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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长!别开枪,自己人!

    23分钟前
    • 乌鸦火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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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l You Zombies…… 最后那个蒙太奇切的挺好的,不过配乐不太对(一直没留白过、听着有点累),我脑内的预设应该是一部更加Noir一点的电影,不过,总得来说,原作的烧脑还原的不错。

    28分钟前
    • 恶魔的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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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我想到了圣经里最神秘的大祭司,麦基洗德。圣经里说他:“无父,无母,无族谱,无生之始,无命之终",有人说他是耶稣穿越到了古代。John可不就是这样的人?宇宙中说不定真有这样跨越时空的环状生命存在着,谁又能否定呢?

    33分钟前
    • 亚比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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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死磕大戏,结局反转反转又反转,故事性方面.......完全是为了体现那个逻辑而铺设的剧情,所以显得一般了。PS:女主上妆扮男人后是特么多像年轻时的小李子啊!!!

    38分钟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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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攻自受

    42分钟前
    • 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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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明知道那个是自己,居然还能瞬间爱上是有多自恋……

    44分钟前
    • 卜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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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际穿越才是科幻片,在我标准里,这不是。倒有点古希腊悲剧的意味了,全篇都在讲一个字:宿命。有点开启上帝视角,个体挣扎多么渺小,只能在写好的命定里徒劳浮沉。正如某话所说:所有我们曾走过的路,都是必经之路。看完悲凉得想哭。关键一切看似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可实际上,他有选择么?

    48分钟前
    • 匡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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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开!脑!洞!关于时间旅行的电影估计都要给跪了。没有太多解释和设定,而是把重点放在个人命运的死循环上,让蛇吃自己的尾巴,最后变成一条剪不断理还乱的莫比乌斯环。唯一问题是看完后彻底斯巴达了!!!

    49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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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看着越看越熟悉想啊想啊想起看过一篇小说然后就被自己给剧透了没错这就是宿命……

    50分钟前
    • Mu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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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两个聊天有爱在系列的既视感。。。从第一次穿越我以为看懂了,两个相互交联的圆环,但看来还是太年轻了,后面才发现不是两个圆环而是一个莫比乌斯环。。。

    55分钟前
    • 一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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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料影像化必定妥协的部分意外优秀。海老爷子的短篇里是百分百独角戏,所有无关you/the one的干扰尽数排除,造就了一个单纯干净的头疼困境。Fizzle Bomber的戏份插入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动机问题,几乎可以给剧本改编打上满分。遗憾在zombies一词的辨思空缺和指向偏离,仅剩篇尾I miss you dreadfully。

    56分钟前
    • 旧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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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Interstellar了,这部是我今年的科幻类最佳。A fixed circle in time.我诞造了我,我爱上了我,我背叛了我,我杀死了我。如果永远地困在这个悖论里,那实在太可怕了。因为之前没看过All You Zombies,算是难得地被mindblown了一把。

    60分钟前
    • Charles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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