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一侃·虽然最后该死的都死了,但法律仍是无效的——《冰血暴》第一季简评
几个观看理由:
◾如果你觉得生活中有某种你走不出去的怪圈困着你,你想打破现状,请看。
◾如果你对俗套的剧情、虚伪的演技感到疲惫,而需要一点新鲜的东西打发时间,请看。
◾如果你对科恩兄弟的电影感兴趣,喜欢看那种精致的坏蛋能把人性恶与智力演绎到什么程度,请看。
◾如果你对于如何构思一个故事线复杂,伏笔出色的叙事性作品感兴趣,请看。
如上基本就是我想说的,《冰血暴》第一季做的比较出色的地方。接下来是我真正想谈的。
最初想写点关于《冰血暴》的什么,并不是因为它的剧情有多么精彩,而是这个电视剧中某些对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的想法,有点刺激到我。
剧情吸引人的作品,观众只要睁着眼睛看就好了,文字写的再多也无非就是赞美,这种个人化的东西一旦公之于众,要么就是被人忽视,一旦别人用心理解,反而会因为个体的差异性而产生争执。
所以我不是很想写剧情方面的问题。
之前说到“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
我用了管理而不是统治,所以我想政治这个问题就可以暂时抛到一边了。
管理,大概就是让一个范围内的东西,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以某种秩序排列。现行的体质和文化下,法律是大多数人头脑中最有效的方式。
肯定会有人唱反调,即便他对法律一无所知,也可以说他认为法律造成了很多不公,法律并没有对弱者起到足够的庇护作用。但他可知道如果没有法律会怎样,或者说法律应该怎样改变作用方式?空口无凭的反对在民主社会一直是享受着某种政治正确的,仿佛只要反对,就会对做决定的那个人产生威慑作用。
但我觉得要想反对的有意思,还是要把前前后后的东西都想得一清二楚,或者是找到一个比较特殊的角度。
在《冰血暴》第一季里,我觉得反映出了一些比较有趣的倾向。
面对法律制裁的莱斯特Lester与杀手马尔沃Malvo,还有法戈市Fargo黑帮派到贝米吉的两个逗逼莽汉,在被惩罚的最后一刻都没有放弃抵抗,而那个曾经意外捡到百万美金、笃信上帝的人,最后竟然为了实现自身的救赎,又把钱还回到了曾经的地点。法律和宗教,同样是管理这个世界的方式,而在《冰血暴》的第一部中,法律明显是无效的,它似乎只能把人逼上绝路,而进一步造成更多的损失。
为什么那个胖子最后选择把钱还到事发的地点,来作为对上帝的交待?理由恐怕有三:第一,他相信上帝的视野是不存在盲区的,制裁是无法逃脱的;第二,他曾经从上帝处得益,所以他相信上帝是一定存在的;第三,他认为只要自己做了对应的事,自己的未来还是有希望的。
反观面对法律的莱斯特呢?
第一,他觉得法律与执法是存在缝隙的,只要自己将执法者所能看到的证据都抹杀掉,自己就可以逃脱;第二,曾经作为生活的弱者,当他因为弱小而屡次被霸凌时,法律没有帮过他,当他因为贫困而屡次被妻子与弟弟羞辱时,法律也没有帮助过他,所以他对法律没有任何皈依的心理;第三,他知道,只要自己被定罪,那么自己无论再做什么未来都是没有希望的,法律永远不会给他什么机会,除非下辈子。
所以当莱斯特因为妻子的嘲讽而恼羞成怒,向自己的妻子挥出第一锤,看到妻子流血、要失去意识时,他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他停手、道歉、叫救护车呢?法律会为他制定罪名,让他付出时间或者金钱的代价,并且法律的后遗症会一辈子生效,除非莱斯特换个环境生活——但这个记录已经在他的档案中了,他永远没有机会洗清这个罪责,在社会里他永远都是一个曾经造成过重伤害罪的罪犯。就像雨果《悲惨世界》里的冉阿让,出狱之后想好好做人,想找一份工作靠劳动生活——不好意思,只要你的黄护照上证明你曾经是个危险人物,知道的人就不会接受你,除非这个人是个信仰上帝的主教。只有相信神的人才会给冉阿让提供面包、床、银烛台,这并不是说主教是个世俗意义上的善良的人,而是宗教与法律这两个不同的思想体系,在本质上的区别。
现代社会里的莱斯特当然没有主教,所以他只能继续挥锤,直到把妻子打死。妻子永远闭嘴,最好毁尸灭迹,莱斯特才能有未来。
起初莱斯特当然没想杀死妻子,他只是想教训教训这个不规矩的女人,让她领略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而最后将妻子头颅打烂的那些锤就主要是出于对法律的恐惧了。从电视剧的角度,不是命运把莱斯特逼上绝路,而是法律的负面作用。除了人性本来的恶之外,莱斯特是个平均水平线以下的邪恶之人吗?未必,如果法律给莱斯特机会,他恐怕不会把自己的亲弟弟和侄子送进监狱。虽然杀人偿命是公理,是毫无疑问的人间正道,每一个质疑其正确性的人都要被整个社会唾弃,但是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当杀一个人偿一条命,杀两个人也偿一条命时,如果不断的杀人才可能让自己活下去,那为什么不杀呢?这是一个很恐怖的问题,很多时候也是我们正在回避的问题。
所以说我从这部犯罪片里,反而看出了法律的无力,甚至是法律的罪恶。杀掉连续杀人犯的,是一个已经辞去警察职位的邮差,是什么驱动这个邮差以身犯险杀掉杀手呢?是对于家人安危的担忧,是对自己心中执念的难以释怀,反而法律的作用在这里是缺席的。他曾经是警察时,因为怕死而认怂,不敢动杀手一根毫毛,现在他是个邮差,却不怕犯罪而私闯民宅并开枪杀人。为什么杀手马尔沃没被一直以来成为剧情核心之一的女警察杀死?兢兢业业的警察与法律一体,我想在这里法律受到了藐视与嘲讽。同理莱斯特最后也不是警察杀死的,而是自己不慎沉湖而死,骑着雪地摩托的警察一直没有开枪的意思,莱斯特选择经过了写着“湖面危险”的木牌,是莱斯特自己杀了自己。
两个犯罪指认,一个被身为丈夫、父亲的男人杀死,一个自杀,法律的位置在哪里呢?我想这是《冰血暴》对法律的反思。这一论点我强调了好多次,因为我觉得这很重要。
即便最后的结局有点差强人意,但《冰血暴》还是非常好看,推荐没看过的人去看,它比中国百分之九十五的电视剧和电影都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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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这片子能比绝命毒师好?以及剧情包袱之分析
电影版的比较直接,怀孕女警察最后弄死了杀手。在电影里有一些低智商的角色来被杀,2小时内可以接受,但是600分钟的电视剧里一直都是低智商满屏幕实在是有点过于戏剧色彩了。 这个编剧故意设计的智商问题是这个片子和毒师最大的区别,毒师整个片子会让你觉得都还挺真的,大概毒贩就是这么玩大的,白人至上分子就是这么狠,拉丁黑帮就是这么神叨叨,大概炸鸡叔就是买通物流公司的分区经理运毒,一切都合情合理,符合人类正常智商的思考范围。
而这个片子充斥一些寓言化的设定,里面正常智商大概这么几个人:1)前警长,死的痛快;2)女主角,一直被低智商压制;3)杀手;4)保险男; 5)女主角爹,但是比较符号化,并不担任大法师之类的职务;6)某些路人甲乙丙丁,比如保险女、Motel老板娘blabla
智商很低的:1)小胡子警长;2)警局其他所有人;3)两笨蛋孩子和笨蛋爹,两笨孩子简直蠢的无可救药;4)市局所有人;5)FBI分局所有人,包括两傻逼兮兮的FBI倒霉蛋;6)邮差警察,虽然最后轰掉了杀手,但是智力还是有点障碍;7)黑帮所有人,两杀手加22个被轰掉的黑帮成员,我就不明白为啥不对保险男先严刑拷打,拔个指甲什么的,诸如此类硬伤很多。8)蠢弟弟一家;
难道明尼苏达的人都这么拉低智商吗?为啥一点点办案能力都没有?都一个个蠢成啥样子了?每次看到本来在毒师里办事能力超强的流氓律师在这里变成一个大傻B絮絮叨叨就不舒服,还得每集都看他发傻。而保险男的案子这么多漏洞简直就是无法立案,居然编剧硬是写的弟弟进监狱。最简单的:锤子上有弟弟的指纹吗?弟弟是否有不在场证据?(看起来弟弟家里有人,工作社交能力强,不像会独处一个人的样子)等等等等,反正要把全部人都写成傻B,我也没办法。
看着一次次ODD的情况一再发生,实在米有办法认同比绝命毒师编的好。
剧里的几个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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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为啥要打杀他的中介老板联系人?
其实杀手平时以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为生,但是他不属于任何组织,他只自己发展联系人,比如保险男,他灌输邪恶,让其心理强大,很可能在肉体上消灭他扶植对象的对手,本来杀手是要发展保险男做上线的,可惜保险男不上道,当然上道也是很危险的。 杀手的上线隔一段时间就换一下,他还是需要钱来维持生计,但是不能呆在一个地方很久;
79年大惨案?
应该是:某个警察拦车的时候放走了某个杀手,然后后来一路追查的警察再次和杀手交火,杀手过一段时间大开杀戒,杀了一堆黑帮的人或者是警察。 杀手不一定是这个杀手55-(2007-1979)=27,因为我肯定瘸子老爹是见过杀手的,他说过有相同的感觉也是端着枪守在家门口,然后就发生惨案,如果他见过杀手,那么以编剧把他写成神一样直觉的大法师,见过28年后的杀手绝对也会过目不忘的。个人估计79年惨案也许是这个杀手做的,也可能是他的爹或者师傅做的。而瘸子爹的腿是不是杀手做的就不知道了,从时间顺序说貌似是惨案以后发生的;
杀手为啥要玩这些事?他是谁?
首先这个人不是杀人狂,拿枪杀人的都不算杀人狂,枪从心理学说是最没有感情的武器,美国实际的连续杀人狂基本都是不用枪的。他有精湛的牙科技术,年入50万美元是小意思,为了10万美元浪费半年闻臭嘴,操?B(故意搞个极品美女说明杀手对sex没兴趣)恶心到我们的杀手同志了,他的追求是个啥?其实是一种极限,啥极限?接受困难任务的极限,鼓噪其他人邪恶的极限,追求宗教信仰的极限; 前面两个好理解,那么第三个宗教信仰是个啥? 其实凤凰超市这个故事无头无尾,只是杀手让老板做了一个自我反省,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就这么不了了之,就是杀手对自己影响别人宗教信仰的一种追求,这个故事编的不咋地,感觉和主线关联度很低。
而关于杀手的身份,首先他肯定是顶级的骗子,其实他仅仅靠学习能力和强大的心理控制能力就能轻易的获得高额回报,但是他选择做杀手,我说过了他不是喜欢杀人,而是喜欢挑战自我,做一个反社会分子的头目,去带动一批反社会分子,从他做牙医和自我治疗的能力来说,他必定上过医学院,从用刀和用枪的准确度来说,他必然是接受过军事训练的,从熟知警察、FBI办事流程屡抓屡放来说,他对执法部门和法律了如指掌。 要练就到这种程度,要么就是有师傅带,要么是接受过组织型的训练。所以他不是黑帮发展但自行脱离的一流杀手,就是过去的军事或者情报、执法部门的人员,最有可能是情报秘密外勤之类的。
他执行任务时,一定要代入一个角色,比如神父,比如牙医,他用的是浸入式的表演方法,就是自我催眠成另外一个人,思考方式也要成为那个角色,在他在小镇上接到快递发现自己被上线伪装成神父后,他才开始进一步去折磨凤凰超市的老板做宗教赎罪。当牙医时他也是尽可能的关注别人的牙齿,成为一个完美主义者(比如音响和唱片摆放的细节)。他很enjoy表演成另外一个人的过程和最后美丽的结果(杀死目标或者达成什么目的),但是赌城电梯里被保险男打断了,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正常人可以很容易化解掉一次误认的尴尬,但是他认为这次表演被打断了,就好像一个舞台剧演员就要演出高潮时,一个观众跑到台上说“我认识你哦”一样勃然大怒。
为啥大家伙老是要讲故事?
什么绿色阴影,什么火车手套,什么贡献everything的好心人,因为这是科恩兄弟旗下公司制片的,科恩兄弟就喜欢故弄玄虚,成天给大家讲故事;
保险男为啥一直穿个红色大棉袄?狼为啥要出现?
同上,符号化的注解,寓言化的用镜。
杀手那一箱子录音带是什么?
放出来的有两个,一个是保险男打电话联系的,一个是另外一个人求饶然后又有一个人说话并杀死他的。好多录音,看设备,应该是80年代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些录音带80年代就开始记录了。 记录的是什么?首先肯定不是被害人的哭闹求饶,否则数量也肯定对不上,然后肯定也不全是犯罪现场,比如保险男的电话,是个突发事件,那么杀手怎么会接个电话就录音呢?
我的推测是:录音带里全部是杀手找的上线,被他带邪恶之人转变的一瞬间过程,而他录音是一种习惯,第一个录音带播放是当牙医时的上线第一次杀人的情况,画面呈现杀手放回去是倒数第二格,而之前上线应该被他打残了,最后一格是保险男(注意杀手在杀手生活中也是个很完美主义的人,摆放磁带顺序一定是正向时序),那么倒数第二盒一定是地产中介男,那么中介男应该没有被杀死而是被狠K了一顿。他在扮演牙医时反复的听这个录音,沉浸在自己邪恶说服力中,或者考虑是否要继续留这个上线。而最后一盘是保险男,说明他是想发展保险男成为新一期的上线,他在电梯里最后让保险男帮忙抬尸体就说明这个问题,杀完三个牙科医生后杀手一下轻松了,很放松的让保险男来帮忙,他是想着有个新的开始,他已经厌烦了老上线给他安排的破任务。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他从80年代开始一共发展了11个上线(数格子12个,最后一个是保险男),也就是26年左右一共发展了11个邪恶分子,每个人用2-3年,然后。。。。然后当然是解决掉,类似阿汤哥那个《借刀杀人》,借到的刀一定要处理掉。 从这个角度说,保险男的选择完全正确。 而且从中介男看到杀手坐在自己椅子上,就很淡然的说:你是让我站着死吗?说明中介男已经很清楚杀手会类似处理他的前任一样处理掉他,那么说明杀手肯定早就和他沟通过,一旦他犯错或者杀手和他见面他就会死,而且如此淡然,说明杀手掌握了他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什么东西,比如家人的生命,名誉或者办公室里其他人的性命。 如果按照杀手的思路发展,保险男会成为他新的上线,开始接触地下世界的一些订单发包给杀手,并且帮杀手准备好新的身份和一些身份的背景(比如网页资料,一堆假的不在场证人),杀手会帮他处理一些难以处理的事情,杀手会掌握保险男的什么把柄,警告他不要犯错,不要和杀手见面,见面就意味着死亡,不要反抗,反抗意味着失去更多。
杀手的作案成本和上线的死亡之谜:
拿牙医这个案例举例,一栋使用面积1000平米的豪宅,一个月也得1万美刀租金,6个月6万美金,就算杀手假牙医每个月赚2-3万美金(最多是合伙人,并非自己独立诊所),买个真钻的克拉订婚戒也就把钱花的负数一堆了(房子,你可以说杀手抢过来的,但是抢过来风险太多,比如豪宅原主人的亲戚朋友啦,警察查岗啊,水电煤公司啊,豪宅不比小木屋,主人没了还是很树大招风的),而做牧师时那么多假现场证人,也不是好打发的,他执行一个任务回报不高(10万美金),成本巨高(肯定超过10万了),现金流垫资压力是巨大的,这些钱哪里来的?就是中介男自己的钱,就算杀手每次赚钱(正常任务的钱,黑暗社会的价格并不是我们想的那么高,参见《飙风战警》里为了2万美刀杀自己亲兄弟的黑社会)的利润率很低,牙医任务是负数,牧师任务应该也不会超过20%,就靠他赚的那点积蓄,中介男要启动一个新的潜伏项目都启动不了。那么怎么办呢? 这就是我分析的结果了:中介男实际上是杀手的奶牛,母鸡。这些可怜的上线着道以后,就必须垫资给杀手去进行任务,这也是为什么杀手2-3年要换人的一个原因,他不能找赚钱太多的人,赚钱太多社会地位太高就不会理他,赚钱太少的他也不找,找了没有社会资源无法启动项目,不多不少的人是最好的,他在发展他们当上线的过程中要折磨这些人,让他们胆寒,让他们害怕,让他们百爪挠心,很重要一点就是让他们时刻知道自己是奴隶,杀手是主人,那么让他们掏钱是最有效果的,因为杀手并不经常联系上线,出任务一出就消失不见一两个月甚至一两年,如果下属失去了你的存在感,那么他离自立门户甚至欺师灭祖也不远了。
所以杀手压榨一个上线会有2-3年,也就是接10-15个任务后就换上线(杀掉上一个上线),一个上线我估计会每年在杀手身上亏20-30万美元,他们一年可以挣个50-100万美元,一个人被压榨太久的时候肯定也就会思变,所以杀手会选择2-3年换一个上线。
弟弟的机关枪的含义?和绝命毒师大结局那挺机枪有关吗?
不是一个型号,绝命毒师大结局那个是排用机枪,弟弟拿的是班用机枪,但是为啥弟弟非要在第一集弄把机枪呢?我认为多少都有点和绝命毒师对着干的意思,也就是说“你丫弄把机枪横扫了观众,我给你条胖女人的内裤和一锤子,一样把你掀翻在地!!!别尼玛得意洋洋了”。 我认为这个剧的编剧摆明了要和绝命毒师的编剧叫板。
当然我个人认为这剧还不具备叫板的资格,只是最近这种黑色剧少了,绝命毒师的真空出来了,加上科恩兄弟的威名,艾美给了18个提名。
3 ) 人类动物园: Fargo Season1 之解读
人类动物园
1 动物园
Desmond Moris在他的书<人类动物园>中曾写道:“人类是现代都市-----这座动物园中的各种动物。”
也就是说,从某种角度来看,人类并不是一个单一的群体,而是各种type的动物组合成的混合体。
在这个eat or to be eaten的世界,有的人是predator,有的人是prey。
有人在食物链顶端作威作福,有人在底层苟且偷生。
有人为了觅食辛苦劳作,有人靠盗取他人的食物为生,还有人寄生。
如果这个说法还有些道理,你是哪一种动物?
2 狼
Lorne Malvo是狼,他曾说: "You know what wolves do? They hunt. They kill."
他长着冷峻的面孔。穿灰色的衣服。
他有着敏锐的嗅觉,锋利的牙齿和武器。他残忍而嗜血。以杀戮为生并以此为乐。
一次偶然的遭遇,狼遇见了人类。
当人类走到他身边,狼凭着敏锐的嗅觉,立刻察觉到,这是动物园中,非常罕见的品种。
这个人身上没有动物的污浊之气。
他不像其他在欲望中打滚,只知道eat or to be eaten的兽类,他拥有智慧,懂得爱与慈悲。
人类由高级动物猿类进化而来,他们不仅有着高级的智商,并且具有其他动物不具备的情商---love and charity。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以植物为主食,以家庭为单位栖息。
猿类不猎食其他动物,但为了生存, 它们能够辨认出躲藏在绿色丛林中,各种伪装的predator,而躲避它们,因此猿类的眼睛,能够看到更多层次的绿色(more shades of green)。
猿类进化为人类,嗅觉退化,但保留了能识别猛兽的,智慧的眼神。
因此,当这个人类一眼看到Lorne Malvo,就知道他是狼。
即便是猛兽,也对人类充满敬畏。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
狼对人类除了敬畏,还有一些羡慕,羡慕他们清新纯洁的气息,和爱的能力。
而他自己,除了狩猎和杀戮,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带给他快乐和喜悦。
当狼听到人类的车上对讲机里传来小女孩叫爸爸的声音-------这个人类是个单亲爸爸。
狼收起他的隐藏的武器。
他对人类说,回家,回到你女儿的身边。
人类惊讶地看着狼,在他眼前走掉。
再一次和人类交锋,是在另一次狩猎中。
狼被另外两只猛兽追猎,暴风雪中被夹击。
狼故意割破自己的手,假装受伤,找到躲藏的地方。
狩猎除了需要力量和武装,也需要智商。
一只猛兽上了当,追着血迹找来,被狼伏击割喉。
狼走出来,寻找另一只猛兽。暴风雪中,忽然他看见了另一个人类。
这是一个女人,她的出现让狼莫名的胆颤,凭着直觉,他知道她是职业猎人。
猎人的工作是追捕猛兽,保护自己的族群,并维持动物界的秩序。
真正的猎人,除了有辨认不同层次的绿色的眼神,还勇敢而坚定。
这个女人是一个真正的猎人。
猎人向他举起了枪,但倒下的,却是他背后准备向他袭击的另外一只猛兽。
趁着这个缝隙,狼逃跑了。逃离了猎人,逃离了这个城镇。
3 狐狸
狼遇见狐狸也纯属偶然。
狼在一次狩猎中受了轻伤,在医院的候诊室,坐在他旁边的是被其他猛兽欺负的狐狸。
狐狸个子很小,穿着耀眼的红色的衣服。
狼虽然凶残,但并不欺凌弱小。他一般不玩弄猎物,而是直接把他们杀了。
听狐狸诉苦,狼忽然一时心血来潮,要替狐狸出头,杀了欺负狐狸的猛兽。
狩猎是他的爱好,尤其是猎猛兽。
狼的出现和励志,激起了狐狸的兽性。
狐狸知道了自己也是动物,也具有攻击性。
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了长期喋喋不休看不起自己的老婆。
然后撞墙装死。并栽赃给光鲜耀眼,一直看不起自己的兄弟。
狐狸没有狼的力量、敏捷和速度,但狐狸生性狡猾,品格卑劣。
被激起野性的狐狸发现,大部分动物看似凶猛,其实都比他笨。
大部分动物,不仅智商低,且贪婪成性。狐狸利用他们,和他们周旋,自己获利。
他开始在人类动物园如鱼得水,时而还狐假虎威,生活变得有滋有味。
胃口越来越大,最终向曾帮助过他的狼挑战。
4 结局
狡猾的狐狸,逃不过猎人的眼睛。
女猎人找到了狐狸和狼之间的联系。
她设下陷阱,以狐狸为诱饵,要将到处杀戮的狼捉拿归案。
狼将计就计,重新回到小镇,寻找向他挑战过的狐狸。
在小镇的咖啡馆,他看见曾经遇到过的两个人类的照片。
这两个人类因为寻找狼的踪迹而相识,走到一起,现在是一家人。
看到照片,狼的心里泛起一种奇怪的温馨。
他非常满意自己在人类的世界里所起的作用。
大雪天,森林,狩猎场。Game On。
处处凶险,步步心惊,一不小心,狩猎者可能变成猎物。
狼攻破了人类的防线,但却低估了作为诱饵的狐狸,不小心步入了狐狸的陷阱。
狼倒下,狐狸举起枪来,但狼反应更快,飞刀过去,吓破了胆的狐狸转身逃掉。
狼艰难逃离陷阱,回到自己的巢穴。
受了重创的狼,拿出医疗器戒,开始为自己疗伤。
忽然他看见窗外雪地里,走过来一只和他一模一样的,孤独的狼。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时候,人类出现,站在他面前。
有人狩猎,而有人守猎。
这是狼曾经遇见的第一个人类,他放掉的那个。
有着清新的气息和纯净的眼神,能够识别多种不同层次的绿色的人类。
这个人类不是猎人,他不喜欢杀戮,但他必须杀掉狼。
因为他要保护他爱的女猎人。
有人狩猎为了食物,有人为了血腥和杀戮,有人为了爱。
狼死在人类的枪下。
他很满意这样的结局。
作为熬了几夜观看这场大狩猎的观众,我也很满意。并向今年的神剧致敬!
The End
4 ) 难以克服内心的恐惧
雪与血,Snow and slaughter.
经人推荐看《Fargo》,果然是部精良的好剧。
画面精良,冰天雪地摄人心魄,杀戳场面帧帧到位,喜欢清、淡、冷的风格。
音乐精良,包括部分插曲都不是盖的。
引用精良,参见豆瓣已有的典故和诗歌。
演员精良,几个演员都演技精湛,感觉真实,引人入戏。
但没有推为神剧,不至于定位过高,也没有一个演员足够强大到支撑这部戏。第五集好拖沓,第六集高能!
体会每集都有一个典故引领的用心,就该这样提纲挈领,详情不再赘述。
我相信有轮回,有karma,比如Lester两任妻子都被头暴,女警老公三次都与杀手擦肩而过,杀手临死前又一次碰到狼狗……人无法逃过自己的宿命,尤其性格决定面对一切的结果,比如窝囊的Lester,胆小怕事的女警老公,孤注一掷肆无忌惮的杀手。大多情况下人无法逃脱这样的命运,也要接受其带来的一切后果,除非……有大大的turning point。比如Lester建立自信后又遇见杀手,杀手反而看轻他;无助时弟弟又落井下石。女警老公生活有了牵挂,绝不想再让妻女受到伤害,才鼓起勇气暴毙杀手。
还是要克服内心的恐惧啊。
说说内心毫无恐惧的杀手。松顿演技真好,前半段浑然不觉他都要60的人了,喜欢他开始笑的样子。可惜在剧中他总以为自己是审判者,不愿Lester被人看轻就去杀了欺负L的恶棍,是否也是自我定位过高的关系。想起《香水》里的杀人犯,最终以为自己可以成神了,所以才入了魔。尤其剧的后半段,这个杀手已经无所不用其极的置人于死地,还敢在警局、咖啡店这种地方公然露脸、偷车,实在太desperate。
他和旅馆老板娘打交道那一段,geek是geek,不过他确实有过人之处。比如惊人的意志力(骨折了还开车、自己麻醉、拉绳固定),良好的法律教育及反侦察力,更重要是对人性的洞察力!!!对人一把脉就看透他软肋的洞察力!!这点观察实在厉害,那个捕食者看不见绿树下阴影的段子,我认为他就是能看见阴影的捕食者。比如他光用言语就震慑住快递收发员,超市大亨的雇主,甚至警察。因为他知道他们内心惧怕的是什么,抓住这个阿克琉斯脚踝达到自己的目的。
剧情有些内容看似荒诞,又有合理性。比如正因为淳朴的明尼苏达人民,他们宁静安逸,生活圈子也小,才有了智商为零却富有同情心的警局局长,才有了藏匿枪支震慑警局的弟弟,才有了高中恶霸为众人知晓等事实基础。有人说Lester不是人,送死第二个老婆,就怪老婆太崇拜他,他根本不爱她,而且他也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结果印证自己的想法他自己也受到谴责。
不过,L绝对只是个保护自己利益的人,只顾自己利益可以弃他人不顾的人,甚至背叛亲情、正义与真相。又联想到刚看的《自豪与荣耀》,影片中也正是提到,仅仅为了保护自己人的利益,牺牲了他人,隐瞒真相,这样真的好吗?是对的吗?可以说性格软弱的人报复心也挺强的,而且报复通常都是耍阴招,有点可怕。
剧中事实证明还是独行侠比较好,两个人搭伙实在是……比如那个聋子一对,还有FBI的,几乎没有存在意义。
杀手固然还有人性,比如他会为了避让鹿,在鹿垂死挣扎的时候还会留心看一眼。有一集画面出来狗坐在车里看雪天风景的,真美!第六集杀手举着枪一路杀到三楼的拍法经典又省钱,直接拍玻璃就是了~
一般拍冰雪和杀戳不无关系,都显示冷峻的一面,而严寒总与个性冷酷相关。
雪与血,Snow and slaughter.
我们每人心中固有难以克服的恐惧,倘若坚持前行,正如怀孕的女主角,可能会孕育一段完全不同的开始。
5 ) 魔鬼狡黠,魔鬼愚蠢
杀手Malvo就是魔鬼。人类可以出于名利愤怒而作恶,但Malvo的兴奋点只在引诱人类堕落,那一箱录音带就是他的战利品名录。伴随着邪恶的是超强的能力。你简直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他不能做的:牙医?牧师?律师? 这几个角色恰好是美国社会中被视作砥柱中流、受人尊敬的职业。万国的荣华对Malvo来说都是信手拈来,但是他的兴趣却只在腐蚀、毁灭人类。现在这个游荡的魔鬼来到了明尼苏达,一个冰封之地。此地最大的族群是德国后裔,操着奇怪的斯堪的纳维亚口音英语。主要城市的人口均不超过十万:封闭、保守、平庸。身材肥硕的女警,懦弱无能的单身父亲,经历中年危机的保险推销员,充分代表了当地的气质。他们只是一群固守Rule的笨蛋,当他们不慎遇到完美的魔鬼,似乎已注定遭受厄运。
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尽管魔鬼大闹一番,付出了几条人命,最终还是死于他看不上眼的小人物之手。他被左轮手枪连发五枪击毙的场景看似非常具有那个寓言中所说的“英雄气概”:一只挣脱陷阱的狼,却最终死于失血。但仔细想来却并非如此。Malvo的失败完全来自他的愚蠢,比如和酒店老板娘喋喋不休的讲关于宠物的笑话,以至于被人留下深刻印象;一定要偷红色的法拉利作案,轻易引起别人的注意和警觉(如果不是红色法拉利Grimly就没法这么轻易就发现他的藏身之地);干掉Fargo的黑社会和笨蛋杀手虽然非常帅气,但如果一开始不惹事杀死Hess,也就没有这些波澜;在医院里治疗伤口,和Lester谈论杀人,在第一话就被女警联想到真相…… Fargo中有很多一本正经犯蠢的人物,但其中最隐蔽却也最典型的正是这位Malvo魔鬼先生:破绽百出,左支右拙,其实是个蠢材,却能够蛊惑人心。
这就是外来的腐化可怕之处。
Lester处在小镇的封闭秩序的底层与边缘,他并非不属于这个Community(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却对自己的位置不满意。他是整个秩序的那块松动的部分,是阶级社会中的流氓无产者。对他而言Malvo就是“外来的真理”,一种带着新鲜味道的救世神话——我们是不是有点熟悉——带有砸烂不公正的枷锁——唠唠叨叨的老婆、貌合神离的兄弟、欺软怕硬的同学——的“解放力量”。但事实证明,解放出来的不仅仅有力量,还有他的兽性,秩序对他的一切枷锁,其实都是让他免于毁灭的保护。他所不满意的这一切,诚然有不公正的部分(这也是为何Malvo的蛊惑能够在他身上生效),却说到底代表了一种正常状态。这种正常构成了生而自由的人类无所不在的枷锁,无比乏味、迟钝,但也对外来的异物有着近乎本能的排斥力。
到最后,所有外来的人物都死掉了。
一切波澜都来源于Malvo这个“外物”的入侵,Lester由于他的腐蚀,也变成了“外物”,一个感染体,他能够蒙混过关不是因为他的聪明,而是他利用了自己的身份,在这个Community里,所有人都彼此认识,所有人都彼此保护。警长说我认识这个人十几年了,他不可能是凶手,在正常情况下,警长的判断并非不对。小镇最后清除了感染,在血腥后恢复健康,仿佛经历一场异常重大的炎症。Bill警长说:“我要辞职,我发现有很多事情变了,变得恐怖。”这就是他对触目惊心的感染与腐化的直观感受。但女警一家——作为免疫的白细胞——承担起了责任,继续捍卫整个Community的健康,守望不息。Grimly在最后遇到Malvo后说,我解开你的谜团的,Malvo似乎略带期待的说:然后呢?似乎又在找机会施展话术,但Grimly没有给他机会,果断地开枪击毙他。
如果把电视剧版Fargo和狗镇对比一下,就会发现二者构成奇妙的对位。狗镇讽刺美国乡镇精神的“虚伪”和“愚昧”,好像是Malvo在告诉Lester那个“可怖的真理”:你以为这里有规则么?其实并没有。(用某种哲学黑话来说,就是:并不存在可以称之为道德实体的那种东西),所有人都是在假装,只要时机合适,你们都会露出野兽的“本来面目”——一种魔鬼称之为“诚实”的德性。但Fargo却告诉我们:在魔鬼花言巧语的能力与机智面前,平庸而愚钝的正义是不可战胜的:这不需要进一步的解释,也不需要进一步的探究。我们只需要在剧终满意地默念:上帝保佑美国。
6 ) 《冰血暴》这就叫做高逼格
《冰血暴》,一季十集,讲完一整个故事,不留坑。在这个年代这是多么难得的品质。
也许从这一点上就看出他对于艺术价值的追求高于商业价值-从一开始就打算完成一件艺术品,不为收视率改变。
从故事的角度讲,虽然很优质,但说不上充满巧思。至少在我观看的过程中,不像侦探小说一样时不时的爆出一句“我操这段故事设计真巧妙”的感叹。可看完之后,还是对他赞叹有加。究其原因,在于这部电视剧充满一种调调,换句话说-高逼格。以下是他高逼格的几点表现:
1、“Based on a true story”
我一直被这句话骗了,直到故事越来越荒诞,坏人连杀几十口子,我才开始怀疑:美帝真的这么不安全么?警察这么弱智么?后来在网友的帖子中证实了我的猜测,果然是骗人的。
可整部电视剧中充满了真实感。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最后一集小警察遇到了大杀手,一句废话没有直接崩了。尽管之前已经被剧透了这个桥段,看的时候还是觉得爽。每每看到好人坏人对质时非要废话一堆浪费优势战机我就无语。或者反过来,每每看到坏人即将胜利可是非要进行自我剖析结果被反扑我更感到这真是不作不死。这部剧终于完成了我对于一个正常人面对危机时的状态:坏人直接崩,好人直接崩,一句废话没有。这才是真实世界嘛。
再说那些警察的愚蠢,关心自己的生活大于除暴安良,尤其是那个局长竟然见到杀人现场会吐,简直是现实中某些骗吃骗喝的公务人员。
并不是说这个故事真实可靠,而是我觉得他有一种莫名的真实感,即便故事荒诞,还是有真实感。看到我如此词穷你就知道我也没办法说清楚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但这确实是我很强烈的感受。
2、隐喻
这一招在村上春树的小说中也经常用到。莫名其妙的给你讲一个故事,乍听之下不明白,想了一下还是不明白。直到故事继续发展到一定阶段提醒了你“这就是当时那个故事的用意!”,你还是需要动一番头脑才能理解个中联系。
忽然想起看到的一条对大卫芬奇的评论:他可以找到观众的G点,得需要琢磨一下才能想明白。这样你既不会觉得创作者白痴,又会收获智商上的优越感。我想这是提升逼格的一条十分有效的方法。
印象深刻的隐喻有圣经中的篇章、兔子狐狸卷心菜的故事、手套的故事、狼的出现。很大程度的提高了观赏性,并让人回味。
3、音乐和画面
冰血暴,看到这三个字你会想到什么?白茫茫的冰雪?冷酷?爆发?是的,以上三点都大量充斥在这部电视剧中。我举几个最明显的例子,第六集的暴风雪、最后一集的白色冰原、第八集的对着窗户的枪战、拉斯特锤死老婆、电梯中的“Is this what your want?”这些经典桥段构成了整部电视剧的风格,冷峻而残忍。
音乐我也非常喜欢,可惜虾米上找不到原声。尤其是主题曲那个低音铺垫紧接着连续有力的鼓点声,简直不能再赞。以后凡事看到“爆发前的压抑”的剧情时估计我就要自动脑补这段音乐了。
如果说大家讲的故事都一样,那么讲故事的方法便成了创作者的风格,也决定了作品的水平。而我的判断标准也很简单,能不能将一种感情强烈的传达给我,就体现了他的完成度。从这点来看,冰血暴做得太好了。
4、黑色感
经常看到大家评价科恩兄弟的作品有强烈的黑色感。
黑色感这是个很难定义的词汇。但我想如果你把上面的几个元素加在一起,就有了黑色感。如果这么容易说清楚就没意思了,想要体会,还是自己去看看吧。哦对了,最好再有点冷幽默,逼格就更高了。
比起长篇作品,短篇最大的优势在于容易保持风格的统一。可缺点就在于他和观众接触的时间太短,还没办法产生强烈的感情。我想这也是为什么经典的作品往往都要是长篇-毕竟篇幅和世界观可以更大,观众更容易融进去。希望冰血暴可以延续这种风格再拍几季。
最后演员方面,杀手和女警察演的最好,马丁虽然也很棒,但确实让人有些审美疲劳。小汉克斯我也说不上哪里不好,但印象总是不深。不知道换了他老爸,会能演出哪些更出彩的地方。观众们就是这样,总能说出不好,却说不出更好的东西是什么,难伺候啊。
看完这个,考虑要不要开始开《绝命毒师》。
7 ) 《冰血暴》分集标题大起底:你确定你看懂了吗?
第一集 《鳄鱼的悖论》(The Crocodile's Dilemma)
这一集说了什么?
《冰血暴》中,由奥斯卡得主比利-鲍伯-松顿(Billy Bob Thornton)饰演的冷血杀手洛恩(Lorne)是一个操控人心的高手,他因为有任务在身来到明尼苏达州的贝米吉。马汀-弗里曼(Martin Freeman)饰演的屌丝男莱斯特(Lester)是贝米吉的一个保险销售员,他的事业一直没有什么成就,老婆很看不起他。莱斯特在公司外偶遇中学时期一直欺负他的同学赫斯(Hess)以及他的两个儿子,赫斯当着自己儿子的面不停嘲讽莱斯特,最终还导致莱斯特撞在墙上撞伤了鼻骨。莱斯特到医院看鼻子,遇到了洛恩,在洛恩的蛊惑下,莱斯特做出了一系列自己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鳄鱼的悖论”是什么?
这个典故讲述的是一只鳄鱼偷了一个孩子,对孩子父亲表示,只有当他正确预测出孩子是否能被归还,鳄鱼才会把孩子还给他。这是博弈论中一种典型的逻辑悖论。
①如果父亲预测鳄鱼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鳄鱼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错误,鳄鱼不归还孩子。
②如果父亲预测鳄鱼不归还孩子:a.父亲预测正确,但由于他预测正确的结果是鳄鱼不归还,所以为了保证预测正确,最终的结果仍然是鳄鱼不会归还孩子;b.父亲预测不正确,那么根据鳄鱼开的条件,孩子仍然得不到归还。
在这一悖论中看似有一种情况是鳄鱼会归还孩子,但谁又能保证鳄鱼一开始开条件的时候说的是真话?因此这就形成了一个“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的“说谎者悖论”,与此相似的悖论还有一个著名的“意外绞刑悖论”。
难以逃脱道德谴责的谋杀
莱斯特与洛恩在医院等候区相遇,莱斯特讲述了自己被赫斯欺负鼻子受伤的经历。面对洛恩对莱斯特懦弱行为的质疑,莱斯特一气之下说:“如果你这么确定,也许你可以帮我杀了他。”洛恩露出神秘的微笑说:“你请我帮你杀掉这个人。”莱斯特感觉到情况不对,很紧张地问道:“我们只是聊聊天吹吹牛而已,对吗?”洛恩深深地看进莱斯特眼睛里说:“就一句话,干还是不干。”最终,洛恩杀了赫斯,莱斯特来到餐厅质问是不是洛恩干的,洛恩反说是莱斯特杀了赫斯,因为当初他问莱斯特干不干时,莱斯特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
这一场谋杀完全就是一次“鳄鱼的悖论”。鳄鱼=“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父亲=“莱斯特”,儿子=“洛恩的生存原则”。先解释一下“洛恩的生存原则”,洛恩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规矩,想要真正从猩猩进化成人类,就必须拿出对抗欺负我们的人,否则迟早将被社会淘汰,可见“洛恩的生存原则”与“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儿子是否能被归还=“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只有当“莱斯特”准确预测出“洛恩的生存法则”是否正确,他才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①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正确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因此“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错误的,那么“莱斯特”的确能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错误的,“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莱斯特”无法逃脱社会道德的谴责。
②当“莱斯特”推测“洛恩的生存法则”错误的时候:a.“莱斯特”推测对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不正确的,那“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正确的,那么“莱斯特”无法逃脱谴责;b.“莱斯特”推测错了,“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那么“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是不正确的,但因为“莱斯特”错了,所以他仍然无法逃脱谴责。
莱斯特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在不承担社会道德谴责的情况下得到赫斯死亡的结果,这样的机率让莱斯特面对洛恩的提议时,犹豫不决,无法说出半句话。莱斯特在杀妻之时,镜头再次转向那幅写着“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的宣传画,此时这句话是对莱斯特最大的安慰。他一辈子都希望自己做正确的事,但是究竟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随大流还是另辟蹊径?
第二集 《公鸡王子》(The Rooster Princ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数字先生(Mr. Numbers)和扳手先生(Mr. Wrench)来到贝米吉调查杀死赫斯的凶手。他们找到了一个疑犯,当得知找错人后,他们把这个可怜人扔进了冰冻的河里。比尔(Bill)成为了新的警察局局长,他并不赞同茉莉(Molly)的破案方向,不允许茉莉去调查莱斯特。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被人恐吓威胁,他聘请了洛恩来替他调查这件事。
“公鸡王子”是什么?
“公鸡王子”,也有版本为“火鸡王子”,是一个犹太寓言故事。故事中的王子发了疯,认为自己是一只公鸡(或者火鸡)。他脱掉自己的衣服,裸着身子坐在桌子底下,像鸡一样从地上啄取食物。国王和王后非常担心王子,请了很多人来治疗他的病症,但是都没有效果。一个智者来到皇宫,声称自己能够治好王子。智者也脱光了衣服钻到桌子下,告诉王子他自己也是一只公鸡。逐渐地,王子把智者当成自己的朋友,智者便潜移默化式的让王子认为,公鸡也可以做穿上衣服、坐在桌前吃饭等人类的行为。王子一步步被智者所影响,治好了疯病。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莱斯特家里地下室宣传画上的那句“如果你是对的,他们是错的呢”是对“公鸡王子”这个故事很好的诠释。这是一句多么迷惑人心的话语,万一洛恩的生存法则是正确的呢?万一把自己当成公鸡的是世上其他人,而不是莱斯特呢?
究竟谁才是“公鸡王子”,其实就看你如何看待第一集剧情里“鳄鱼的悖论”了。你认同普世道德观,那么莱斯特就是“公鸡王子”,他就像那个王子从认为自己是公鸡到脱光了躲在桌子底下啄食物一般,一步步偏离着自己的人性轨道,先是半开玩笑地让洛恩帮他杀了赫斯,然后杀了自己的妻子,最后不断否定自己与谋杀案的关系,变成一只没有人性的“公鸡”。如果你认同的是洛恩的生存法则,那么世人在你眼中都是公鸡,像洛恩这样的人就如同故事里的智者一样,不断用自己的思想同化其他人,让他们重获人性。
第三集 《泥泞之路》(A Muddy Road)
这一集说了什么?
茉莉调查到了被冻死的人被绑架的地点,并且从监控录像里截下了洛恩的一张不清晰的照片。莱斯特来到赫斯老婆家中跟她商量保险赔偿事宜,于是被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盯上了。洛恩找到了威胁斯塔夫罗斯的人——他前妻的健身教练,但他并没有替斯塔夫罗斯解决这个人,而是接下了威胁的活儿,用他自己的方法让斯塔夫罗斯主动拿出一百万美元。
“泥泞之路”是什么?
“泥泞之路”这个典故来自十九世纪的日本。有一次,下了倾盆大雨,日本著名僧人原坦山与友人出游,在一条泥泞之路旁遇到一个长的很美丽的和服女子。原坦山得知女子无法踏过这条泥泞的路,于是便把女子抱着走过了那条路。他的友人一路都没有说什么,直到抵达借宿的寺庙,终于忍不住问原坦山:“我们僧人不是不应该接近女色吗?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这太危险了,为什么你这么做?”原坦山淡然问道:“我早就放下那个女孩了,难道你还没有放下?”
难以跨过之路与念念不忘的前事
“泥泞之路”这个词在警察茉莉(Molly)与朋友吃饭时被提起,当下友人提起了茉莉正在查几件谋杀案,茉莉用“这是一条泥泞之路”来形容这个案子。她希望让友人理解的层面是这些案子很复杂,查办过程很有难度,但在她内心还有另一层意思,那就是她私人感情方面的难以割舍。从前面的剧情我们可以看出,一直没有找对象的茉莉对已经牺牲的瑟曼怀有超乎同事的情感,她就像是“泥泞之路”里那个对女孩念念不忘的僧人。
对前事念念不忘的还有莱斯特,当他坐在家里回忆被他杀害的妻子时,特地很讽刺地给背后冰箱上贴着的“幸福是生活的真谛”以及“梦想”、“希望”词汇等一个大大的特写。坐在冰箱前的莱斯特想起妻子以前数落他没用的话语,因谋杀案而搞得一团乱的房子还没有收拾,瑟曼被谋杀的场景仍历历在目。那个曾经被莱斯特当作是抱他踏过这条路的洛恩,早就放下了这一切开始想着如何敲诈超市大亨去了,只留下他在泥泞之路的路中间,不知何去何从。枪击中莱斯特手上留下的伤口正在不断化脓恶化,这个伤口也是让他无法摆脱这一切的一个最具象化的存在。这一集中,一个具有张力的矛盾点被处理得极有韧性,可以如拔丝芋头一般拉扯出绵长细腻粘稠的线,一层又一层粉刷着观者的情绪。茉莉的友人那里也说了一个和莱斯特伤口相呼应的故事。友人跟茉莉提起她男友被蜘蛛咬了一口的事,蜘蛛在她男友的脖子里产卵。当这位友人和男友做爱时,孵出来的一群小蜘蛛突然从她男友脖子里爆发式的全钻了出来。这个故事预示着莱斯特伤口的未来,总有一天这个伤口以及所有难以放下之事都会来个反扑,将莱斯特淹没。
第四集 《吞下罪责》(Eating the Blame)
这一集说了什么?
斯塔夫罗斯经历了爱狗死亡、血浴、超市蝗虫灾害之后,开始相信这一切是上帝对他的惩罚。盖斯逮捕了洛恩,但是却狠狠地被洛恩耍了,不仅眼睁睁看着洛恩离开警局,而且还使得他被上司痛骂了一顿。数字先生和扳手先生组成的杀手二人组试图将莱斯特也投入冰河里,却让他侥幸逃走。莱斯特为了能成功躲避两人,居然故意打了警察而被关进警局。杀手二人组很快也因为打架闹事被关进了警局,这下莱斯特跑不了了。
“吞下罪责”是什么?
这个故事仍然来自日本禅语。日本江户时代,有一天,当时著名的诸岳奕堂禅师来不及准备晚餐,因此割菜的时候没注意将一段蛇肉一并放入汤里炖。结果当天的菜汤变得异常美味。主持在自己碗里发现了蛇头,便问诸岳奕堂禅师这是什么,禅师很淡定地拿起蛇头说:“谢谢大和尚”,便很快把蛇头吃了下去(也有版本写作蚯蚓)。
你是否能坦然面对自己要承受的罪责?
科林-汉克斯(Colin Hanks)饰演的警官盖斯(Gus)在执勤过程中偶遇洛恩,便把他押回警局。洛恩在去警局路上淡定地对盖斯说:“你犯了一个错误”,并预言盖斯一会儿就会说出这句话。果然,当洛恩顺利被释放还害得盖斯被领导责骂之时,盖斯激动地对领导说出了“你犯了一个错误”这句话,话音刚落,洛恩转身朝盖斯露出一脸胜利者的笑容。洛恩对盖斯说了三遍“你犯了一个错误”,除了预言出盖斯将会说出这句话以外,还警告他即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当盖斯在不经思考的情况下将一只蛇引入警局,那么之后产生的所有罪责也只能他自己吞下。
在这一集中,要自己吞下责难和苦果的还有莱斯特和超市大亨斯塔夫罗斯(Stavros)。莱斯特要为自己无意识之中间接杀了赫斯承担罪责,而斯塔夫罗斯则要为了许多年前偷拿埋在雪地里的巨额现金承担罪责(这一剧情与电影版《冰血暴》相呼应)。洛恩发现斯塔夫罗斯拥有极强的信仰,便利用《希伯来圣经出埃及记》中“十灾”来恐吓斯塔夫罗斯。洛恩先让斯塔夫罗斯的狗死于非命(第五灾,疫灾: 家畜感染瘟疫死亡——出埃及记9章1-7节),然后让他的洗澡水突然变成血色(第一灾,血灾:尼罗河的清水全变成血水——出埃及记7章14-25节),最后,让他的超市里飞满各种虫子(第八灾,蝗灾:蝗虫布满埃及——出埃及记10章1-20节)。洛恩就是要让斯塔夫罗斯相信是上帝要来惩罚他,让他不得不交出一百万美元替自己消灾。
第五集 《云门六不收》(The Six Ungraspable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杀手二人组成功从莱斯特那里得到有关洛恩的情报。斯塔夫罗斯为了保护儿子不受伤害,决定交出一百万美金,洛恩送斯塔夫罗斯去放钱的路上,偶然间得知了盖斯的住处,看样子他决定要对这个倒霉警员实施报复了。
“云门六不收”是什么?
“云门六不收”是禅宗著名公案。有僧人问云门宗之祖云门文偃禅师:“如何是法身?(如果不受贪嗔痴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净无暇的,这就是法身)”文偃禅师答道“六不收。”这里“六”指的是六根、六境、六大、六合等佛教用以概括诸法实相之基本法数。“六不收”的意思是法身广如太虚,纵极三际,横涉十方,乃一绝对之本体,不是六根等之相对所能收摄包含的。
无所不包的人类交流形式
盖斯因为明知洛恩有罪,却找不到证据逮捕他而痛苦不已,他的邻居给他讲了一个寓言故事,一个有钱人,看到世间这么多人在受苦,于是先是捐出所有的钱,然后又捐出了自己的肾脏,最终结束自己生命把可以捐的器官都捐了。盖斯问他说:“那么世间的痛苦解决了吗?”邻居反问道:“你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你觉得呢?”邻居想告诉盖斯,人的力量很渺小,这个世界又这么庞大,我们只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这个寓言故事正是《冰血暴》对“云门六不收”的诠释。
第六集 《布里丹的驴子》(Buridan's Ass)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从多恩(Don)家中打电话告知斯塔夫罗斯放钱地点,然后将多恩绑在椅子上,用胶带将枪黏在他手上对着大门口,然后诱导警察认为这所屋子对外发动了恐怖袭击,让多恩惨死在警察枪下。杀手二人组找到了洛恩,但是数字先生却惨遭洛恩割喉,扳手先生被茉莉打伤,紧接着由于风雪太大,茉莉则被盖斯用枪射伤。斯塔夫罗斯突然意识到自己最正确的赎罪方式就是把钱埋回自己十年前找到钱的地方,但是当他以为自己终于获得救赎之时,他的儿子却仍然遭遇诡异车祸死亡。
“布里丹的驴子”是什么?
“布里丹的驴子”这个名字来源于14世纪法国哲学家让·布里丹。这个悖论的背景是驴子只会选择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进食,当把一头又饿又渴的驴子放在一桶水和一堆干草正中间时,这头驴子会因为无法选出离自己最近的食物而因为饥渴而死。
无能为力的驴子
多恩是这一集里面那头可怜的驴子。他明明看到了洛恩的可怕,却又被高额的赎金所引诱,无法做出正确地判断。他被洛恩连续嫁祸了两次,先是成为勒索赎金的替罪羔羊,接着又成为枪击事件的狙击手。由于他被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手上又被强行黏上了枪支,所以他就像“布里丹的驴子”一样一步一步看着自己走向死亡。
第七集 《谁为理发师刮脸》(Who Shaves the Barber?)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将杀妻之罪嫁祸在自己亲弟弟身上,亲手毁掉了弟弟一家人。洛恩问出了杀手二人组所属组织,只身带枪前往北达科他州法戈市将这个黑社会一并灭口。
“谁为理发师刮脸”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理发师悖论”,也称为罗素悖论。一个小镇上的理发师在广告词里写道:“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那么,谁来为理发师刮脸呢?罗素认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镇上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城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那么他是否属于自己?这个悖论使得康托尔创立的集合论出现了漏洞,进而产生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谁才是受害者
莱斯特一直把自己设定成一个受害者的身份,的确他从小就一直是一个被欺负的受气包,洛恩将莱斯特内心恶魔的一面引导了出来,让他利用自己受害者的形象来帮自己洗脱罪名,将自己亲弟弟变成真正的受害者。此时的莱斯特似乎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受气包了,那他仍然还是他自己吗?
第八集 《谷堆》(The Heap)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扔掉了亡妻的东西,决定开始新生活。吉娜带着两个傻儿子愤怒地冲到莱斯特公司,指责他骗她上床却没把保险赔付办好,莱斯特已经不是那个懦弱的受气包,他拿起订书机攻击了吉娜的儿子们。FBI探员派伯(Pepper)和巴基(Budge)因为眼睁睁看着洛恩屠杀了他们在监控的黑社会团伙成员,被惩罚性调到档案室工作。一年后,盖斯娶了茉莉,成为了一名邮递员,莱斯特则娶了公司里的亚裔美女琳达(Linda),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
“谷堆”是什么?
这个典故来自于“谷堆悖论”,也被称为“秃头悖论”。假定100颗谷粒是一个谷堆,那么99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一颗谷粒是否是一个谷堆呢?“秃头悖论”与“谷堆悖论”异曲同工,说的是,当一个人头上掉一个头发时觉得很正常,再掉一根时不用担心,又掉了一根也不必忧虑,但是长此以往,秃头便会出现了。可见,“谷堆悖论”和“秃头悖论”讲的都是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量变到质变
经过量变式的积累,莱斯特的个性终于产生了质变,他鼓起了勇气扔掉所有亡妻的东西,拿起订书机对抗欺负他的小孩,一年后居然开了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保险年度销售大奖。发生质变的不仅是莱斯特,盖斯和茉莉的人生也有了很大变化,盖斯终于如愿当起了邮递员,而茉莉怀上了盖斯的小孩,两个人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第九集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
这一集说了什么?
莱斯特在拉斯维加斯遇见了洛恩,为了向他证明自己变了,莱斯特走上前去与他相认,却导致洛恩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而杀了三个同伴。莱斯特带着妻子连夜逃回家,但是却无法阻止洛恩的复仇。
“狐狸、兔子和卷心菜”是什么?
这是一个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如果人不在场,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而人一次只能带着一样东西过河,请问如何能把狐狸、兔子和卷心菜都安全运过河?
不破不立
剧中,两个被降职的FBI探员百无聊赖地待在资料室里,其中一个出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这道智力题,另一个人干脆地说:“就像做火鸭鸡一样,把卷心菜塞进兔子肚子里,把兔子塞进狐狸肚子里,然后过河的人把它们全吃了。”提问的人无奈地说:“这不是正确答案。”回答的人说:“但是这也是个答案。”这段对话就像对前面洛恩所做之事的一种总结。当面对莱斯特的执着,洛恩选择杀掉自己花了六个月才培养好的“猎物”,虽然这不是什么正确做法,但仍然是一种做法。
第十集 《莫顿叉》(Morton's Fork)
这一集说了什么?
洛恩杀死了琳达,莱斯特为了撇清关系特地来到咖啡厅,假装自己在等待琳达。茉莉劝莱斯特将真相说出来,可是莱斯特宁愿自己面对洛恩,也不愿意承担坐牢的后果。盖斯为了保证茉莉的安全,鼓起勇气找到了洛恩,最终这个曾经懦弱无能的男人杀死了最狡猾的杀手。在洛恩的遗物中,一盘录有莱斯特承认杀妻的录音带成为了抓捕莱斯特唯一证据。莱斯特在逃跑过程中掉进了冰窟窿里。
“莫顿叉”是什么?
“莫顿叉”是15世纪一个名为约翰-莫顿(John Morton)的教士提出来的理论。他认为,如果一个商人生活阔绰奢华,那他必然收入优厚,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财进贡国王;如果一个商人生活简朴,则说明他大量积蓄财产,也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才来进贡国王。总之,无论商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必须向国王贡献出钱财。也就是说,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可以导出同一结论。
殊途同归
在剧中不断逃脱罪责的洛恩及其“徒弟”莱斯特最终都获得了应有的报应,盖斯也在家庭力量的支持下从一个懦弱小男人变成了能够保护家庭的大家长。洛恩在被捕兽夹伤到小腿之后,被盖斯乱枪打死。以为自己已经学成出师、拥有各种逃脱术的莱斯特,最终却逃不掉那个曾经要吞噬他的冰窟窿。所有人在经历了这场历时一年多的事件后,都产生了很大变化,但是所有的变化都逃脱不了善恶因果报应。
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松顿叔你要火